实用 | 在新州租房应该注意的法律事项
对于不少在澳华人、特别是学生和新移民来说,租房都必不可少的第一步,因此,了解租房的相关注意事项,对于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来说十分必要。唐林律师行今天就对新州的住宅租房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通常在澳洲租房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通过中介租房,二是通过个人租房。无论是哪种,都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住房租赁协议(Residential Tenancy Agreement)
住房租赁协议是一种合约,详细规定租户和房东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租期、租金等主要条款。所有协议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住宅租赁协议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完成:书面、口头、部分书面和部分口头。但房东或代理人有义务向租客提供书面住宅租赁协议;没有书面协议,房东不能在租赁期间的最初的六个月内涨房租或终止合约。
若双方选择签订书面的住宅租赁协议,根据新南威尔士州《2010年住宅租赁法》和《2010年住宅租赁条例》,必须使用“新南威尔士州住房租赁协议”标准合同,但双方可以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标准条款相冲突。
此外,新州法律没有对租约期限作出要求,但如果租期大于三年,租赁协议需要进行注册。
房屋状况报告(Premise Condition Report)
租客搬入前,房东或代理人需要出具详细的房屋状况报告,一式两份,详细描述房屋各处的使用情况,通常附有照片。在租约开始后7天内,租客必须填写房屋状况报告交还给房东。在租约结束时,如果双方对房屋状况存在争议,该报告是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
相关费用
定金(Deposit):租客需要预付一定的房租作为定金,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两周的房租数额。
押金(Bond):押金不是强制性的,但通常情况下,房东或代理人会要求租客支付一定的押金,作为遵守租赁协议的保证。押金数额不得超过四周的房租数额。房东或代理人必须将押金交与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署保管。押金可通过“租金押金在线支付系统”或填写书面押金递交表来缴纳。租期结束时,租客有权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房租(Rent):澳洲的房租一般按周计算,每两周缴纳一次。租客有权在支付房租时获得房租收据。
修理
租客有权要求房东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必要的维修。为开展修理而需要进入住房时,房东应该提前2天通知(紧急修理除外);在检查之前,房东应该提前7天通知。
如何终止租约?
若房东希望终止租约,房东必须提前通知租客。如果是定期租约,房东需要提前30天通知租客,到期需要搬走;如果是不定期租约,房东需要提前90天通知租客,以便租客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各项事宜;但是,如果租客在租房期间违反了相关租约条款,房东有权要求租客在14天内搬走。
若租客想要终止租约,租客需要提前通知房东:如果是定期租约,租客需要提前14天通知房东,到期搬走;如果是不定期租约,租客需要提前21天通知房东,以便租客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各项事宜。
更多实用信息,敬待下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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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