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入美还没动工 美国人先为拆迁费起诉政府(组图)
2016年7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和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在美国白宫共同宣布,富士康将在美国威斯康星州投资100亿美元建立液晶面板生产工厂。
当时为了拉来这个投资,威斯康星州方面承诺将给予富士康为期15年,高达3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02亿元)的财政援助,并为此出售至少1000英亩(约等于4平方公里)的土地。
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年,富士康建厂的计划实行的怎么样了呢?
不太好。
富士康液晶显示屏工厂选址在威斯康星州的拉辛郡乐山村(Mount Pleasant Village, Racine County),据当地媒体《密尔沃基商业新闻》报道,乐山村政府计划首批为工厂征地1400英亩(566.5万平米)。
(富士康计划建厂土地,BizTimes)
但是据美媒报道,1月早些时候,12位居民将乐山村政府和村长告上联邦法院。
1,他们认为征地理由不合法。政府计划以土地征用权(eminent domain)来征收他们拥有的18英亩土地用于扩建道路和其他设施。土地征用权是指政府为公共利益而征地的行为。但是此案中扩建道路不是为公共利益,而是为富士康的私人利益。
2,原告方认为,其他业主的赔偿是这些地产的公平市场价的7-10倍,而他们的土地是以村政府以土地征用权征收的,补偿仅为其他业主的几分之一。这种做法是人为划分出两个等级,剥夺了他们应当享有的公平保护和公正程序的权利。
3,由于富士康获得了政府给予的环境保护豁免,原告12位业主在富士康建厂会产生怎样的环境影响方面被剥夺了合理的决策过程。
(郭台铭与威斯康星州长,Chicago Tribune)
1月23日,乐山村政府方面做出回应,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表政府的律师认为,政府土地征用权的过程尚未启动也未结束,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受理,政府方面要求联邦法院暂停审理,使案件进程不影响土地征收权过程。
被告方声称,原告不能以没有发生的潜在环境损害为起诉理由。被告方律师称,环境方面的问题属于州法院管辖范围,应当向州法院起诉。
被告方律师还认为,在这起案件中,与建厂开发协议有关的其他当事方也应当被列为被告,因为诉讼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他们,而他们也应享有正当程序的权利。
(电视新闻截图)
一个是钱的问题,一个是环境问题。
钱的问题怎么处理,还需要时间。不过环境问题却的确在当地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据美国《芝加哥论坛报》1月30日报道,富士康工厂正在寻求一项废气排放许可,并希望从密歇根湖每天抽取700万加仑(2650万升)。目前拉辛郡正在努力为富士康的需求向威斯康星州政府协调。根据协议,从密歇根湖抽的水最后必须要回到密歇根湖。
为了获得富士康的投资,州政府方面已经立法为富士康提供了价值30亿美元的激励,免除了除空气、废水和雨水排放之外的很多环境要求,比如可能存在的扰乱湿地和在河床上修建房屋……
(富士康园区规划介绍,BizTimes)
对于富士康的进驻,当地居民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
当地居民弗拉奈瑞(David Flannery)就说:“我很支持新的商业开发,但是还是有点担心。”
现年73岁的克林卡摩尔(Roger Klinkhammer)的房子就在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内,他表示并不支持富士康的到来,他说:“我更希望州政府可以为小企业投资,给他们一点时间成长。我不想住到别的地方去,我就想住我自己的房子。”
(弗拉奈瑞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