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者可享10天带薪假!这个国家真的这么立法了...(组图)
当地时间本周三晚上,
新西兰议会以63-57票通过了一个“家暴者带薪休假法案”: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
他们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寻求帮助、诉诸法律、离开施暴的伴侣、寻找新的住处、保护自己和孩子等。
同时,家庭暴力受害者不需要提供他们所处环境的证据,
也将有权获得更灵活的工作条件,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比如暂时更换他们的工作地点,更换他们的工作电子邮件地址,
并将联系方式从公司的网站上删除,避免被施暴的伴侣找上门。
新立法将于明年4月生效。
这是新西兰绿党议员Jane Logie奋斗了七年才得来的成果。
这条提议通过后,议员们都站起来为之鼓掌欢呼。
也让许多关注家暴的人都为之感到欣慰,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疑惑:
“受家暴者可以享有10天带薪假期”这个看似简单的法案,
为什么会被提出来?对于受家暴者到底有什么帮助?
要回答这一切,可以从Jane多年前的个人工作经历说起。
Jane在成为一名政客之前,曾经在一个妇女避难所工作过多年。
在救助受家暴妇女的过程中,Jane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很多受家暴的女性之所以不能及时离开施暴者,
工作上和经济上的顾虑,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最常见的是,
比如她们想要寻找救助机构帮助、想要搬家离开施暴者,
这些事情实际操作起来时,面临的并不是她们愿不愿意的问题,
而是她们没有时间、没有足够的资金去完成。
一个常见的场景是:
一个上班的女性,回到家里被家暴了,非常痛苦,想要离开。
她知道不能把孩子留下给暴力的爸爸,
但她想要带孩子离开,就必须保住工作,保证经济收入。
她想第二天去医院、去找救助机构、去报警取证,
但拿起手机,又不知道该如何和严厉的上司请假。
第二天天亮了,无奈之中,还是收拾好出门了:
毕竟还是要上班、还是要工作赚钱啊,
至于家暴的事情,过一段时间“有充裕的时间和闲钱”了再说吧,
于是,她又继续在家暴环境中,
忍耐了一天、又一天....
也许,以上这个场景中的家暴受害者,看上去有点“优柔寡断”,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
这一切本质上不是她们的错,这些困境也是普遍存在的。
去救助机构寻找帮助、去警察局报警录笔录等等,
都需要请假和耽误工作;
重新找房子换住处,自己离开或者带着孩子离开,
也需要资金。
可是公司不能让员工时不时地就请个假。
所以很多女性甚至只能为了处理家暴问题把工作辞了,
可一旦辞掉工作,经济压力又会更严重一点。
或者,就只能一天又一天地无奈地忍受下去……
更糟糕的是,
越是因为这些女性在经济上想要获得独立、想要更好地工作,
施暴者就越容易利用她们对工作的在乎,持续性地伤害和威胁她们。
比如,某些施暴者会不断地给女友、妻子的公司打电话,
威胁着要曝光她们的私密照、威胁着要让受害者在公司待不下去。
更有甚者,在受害者离开后,
依然通过她们的公司对她们甚至她们的同事纠缠不休。
对于部分不差钱、老板体谅、公司方便请假、时间充足的人而言,
可能上面这些顾虑都不是问题。
然而,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承担不起这样的时间和金钱风险,
就是因为这些一点一滴的压力,没有办法及时获得帮助结束家暴。
所以,这时候如果国家法律规定,
受家暴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
就算只是几天,对于很多就差那么几天时间的人而言,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比如Jane这次提出的10天,
也许连着周末,就能够给受家暴者腾出半个月的时间来处理自己的问题,且没有被扣工资的担忧;
当然她们也可以分开使用这10天带薪假期,
之后的法律诉讼方面也有更宽裕的时间应对。
另外,这条法案将从前提倡过无数次“呼吁企业保护员工的隐私、支持员工远离家暴”的责任,
以“支持员工更换工作联系方式”、“支持员工灵活工作”的方式确认下来,
比单纯地给公司员工开一个心理咨询室,可能来得更有用。
然而,自从Jane参政后提出这个概念,就遭到了各种各样的反对。
反对这条法案的人也并非是不关心受家暴者,而是有其他方面的考虑:
这条法案一旦通过,可以预见的是,
会增加一些中小型企业的资金压力,让他们的人力成本提高。
甚至,有可能会让今后的雇主们不去录用那些被怀疑是家暴受害者的人,
那从这样的角度考虑,
岂不是反而让受家暴者的处境变得更难?
然而,面对这些反对的言论,包括Jane在内的支持法案的人的态度,
则可以形容为“不破不立”:
如果不迈出这一步,倒逼企业和社会切实关注受家暴者,
那对受家暴者的保护就只能一直停留在口头上。
并且,因为家暴的普遍性,对于企业而言,
“避免雇佣潜在的受家暴者”的实际操作性其实很难。
要知道,新西兰是世界上发达国家中家暴发生率最高的国家。
新西兰警察平均每4分钟就会接到一个关于家暴者的求助电话(别国可能更高但可能有更多受害者并不会主动报案)。
为了帮助受家暴者,新西兰每年政府需要开支近70亿美元。
这个数字非常惊人,对政府而言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所以Jane认为,政府和社会大众应该改变那种“大家都有各自的利害关系和难处,所以也就不能改变现状”的思维。
社会的每一次进步和改革,
都是建立在“原有的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上的,
都会触动社会某一部分人的利益,都会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
但是,如果因为害怕有所代价,而选择忍受现状,裹足不前,
那所有的“呼吁”、“保护”,就只能一直停留在口头上,
只能一直忍受一次又一次的无奈,
让所有遭受不幸的人去接受“企业也是有难处的啊”这样让人无力的事实。
所以,保护受家暴者并不应该仅仅是警察和志愿者的责任。
提倡“受家暴者带薪休假权利”,
本身也是希望家暴问题能够真正获得全社会的关注。
比如,让企业为了留住有能力的员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反家暴的任务中。
最近这几年的社会现状也最终证明了,
像Jane这样主张“家暴者带薪休假权”的人,不止存在于新西兰:
加拿大的马尼托巴省和安大略省已经有了提供带薪休假的法律。
今年3月,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出台立法,
让工人们有5天的无薪假期来处理家庭暴力问题。
但是,经过7年努力的新西兰这条“受家暴者带薪休假权”,
算是同类法案中时间最长,也最为领先的。
当然,所有支持的政客、社会志愿者也知道,
这并不是一条“全能”的法案,也无法解决所有的家暴问题。
比如,对于很多全职家庭主妇的家暴受害者而言,
这个政策是没有太多的帮助的。
但它依然给解决家暴问题提供了一个立法上的思路:
不仅要从结果上对施暴者进行惩处,
还应当深入调查问题是如何产生的,理解受害者们的每一个具体的困境,
一点点、一滴滴地去寻找各种难题的可行的解决方法,
让法律和政策,对受家暴者的帮助,落到真正有用的地方上。
正如新西兰妇女避难所的首席执行官Dr Ang Jury评论说,
该法案,或任何一项单一的法案,都绝不是一颗“万能灵药”,
在本质上并不是对家暴的预防措施,
但它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她说:
“我们知道,女性的经济状况对她的选择至关重要,决定了她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如果她能保住自己的工作,并获得雇主的支持和信赖,同时还能解决家庭问题,
那不管是对女性的生存现状,还是企业的稳定发展,都一定会有很大帮助。”
(Dr Ang Jury,她本人从事家暴研究和救助工作超过20年)
我们常常在呼吁要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受家暴的儿童、妇女,保护受性侵的女性等等,
但是如何保护,如何真正地切实地去改变她们的处境,
则是比“呼吁”复杂千百倍的问题。
为了达成这些“理想的状态”,
可能就是需要经过现实生活中,一条条不完美、不全能的政策一次次尝试。
而这个复杂、长久、琐碎的解决问题的过程,
的确也需要全社会的人持久的关注,用足够的耐心和耐力,持续性地努力下去,
直到越来越多的人获救,
直到不再有人受到原本可避免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