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扎头、裸体跪厕所,女人猛起来,家暴真没男人什么事(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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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男人被女人家暴,越来越算不得什么新鲜事,吃瓜群众莫兴奋。
日前,家住银川市贺兰县的张先生,因受妻子赵女士家暴,要求法院判令妻子“离自己远一点”。
据《新消息报》报道,赵女士在婚后多次争吵中都有暴力伤害行为,被丈夫起诉至法院后恼羞成怒,并到张先生的住所辱骂、殴打并致其面部被抓伤。
有人也许会诧异,堂堂一大老爷么,被捏得跟个小鸡仔儿似的,丢不丢鸡?事实上,女人一旦猛起来,真没男人什么事儿。
电视剧《外科风云》中,女人带着老公去治疗失明,因为后脑勺遭了猛烈一击。这是拜女人随手“甩锅”所赐,老公简直就是真人版的灰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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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有网友爆料,一位男士被家暴时,高跟鞋扎进头皮,昏迷不醒,让人隔着屏幕都觉着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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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祠站内还有位中国好老公,为了让老婆消消气,主动光着身子,赤身裸体跪在卫生间地上,让老婆端着自来水从头往下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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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身体上的暴力,男性遭受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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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工资卡、看牢私房钱、删光异性的联系方式,这是控制男人的经济,孤立对外的社交;手机不给看就是不爱她,这是占有欲和控制欲在作祟;脱口而出“要你有什么用”、“还是不是个男人”,则是从上帝视角贬低男人的成就。
刷刷抖音就知道啦,中国男人的求生欲,到底有多强。
要是一个美女坐在你腿上,你怎么办?
不可能的,我不会让陌生女人坐我腿上的。
你去参加同学会,看到了前任怎么办?
哼哼,我根本不会去参加什么聚会。
早上不小心弄坏钢笔,墨水洒你衣服上了。
重买。
买什么?
买钢笔。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男性自认为遭受家暴的比例(66.1%)比女性(64.2%)尤甚,尤其是心理暴力方面。
二
张先生与赵女士并不是小年轻,两人结婚多年,还有一个儿子。
结婚后,赵女士在多次争吵中都有暴力伤害行为,但直到2018年7月20日,张先生才决定不再忍耐,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一个专门提供帮助的专业网站里有个专题,叫做“帮助正被虐待的男人们,逃离伴侣的家庭暴力”,总结了男人为什么不逃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得不到社会帮助,以及感到羞耻。
前不久,网友爆料张雨绮因家庭纠纷被带至派出所,“持水果刀将袁巴元背部划出两道约1厘米伤口”的传闻沸沸扬扬,吃瓜群众几乎是一边倒的被张雨绮圈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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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英国博主在街头做了一个实验,来测试男女被家暴后社会的不同回应。
先是一男一女,身高体重都差不多,到公园里装作起争执,当男的假装攻击时,围观的群众会立马围上来,把那个男的按倒在地,吓得演员赶紧求饶:“我们是在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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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同样一男一女,女的身材高大,男的相对瘦小,在另一个公园起争执,当女得把男的按在地上摩擦的时候,围观群众全程微笑,还不时叫好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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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抖音上面,这种男女差异通过带节奏的音乐、反转的情节、幽默的调侃,得到美化,似乎爱情就是看到老婆战战兢兢的样子。但凡有个不一样的视频蹦出来,网友都会评论一句:这是全抖音最有地位的男人。
社会观念如此,法律也难以保障。“在法律上没有冷暴力一说,因为‘冷’和‘热’的边界不清楚,立法有一定的困难。实际操作中取证也非常困难。”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如此表示。
这样的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内化为男性的价值观,使得男人不太愿意家丑外扬,“按理说男人应该让着女人,但被老婆打说出去始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在国外,男性被家暴更为普遍。根据英国媒体The Guardian的报道,有超过40%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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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因为全社会对这种反向暴力的不重视,乃至嘲笑,让不少比较老实的男人三缄其口,家暴的行为也就常常被警察以及媒体所忽视。
记者菲利普·库克曾与亲密关系中受到暴力的男性进行访谈,他发现这些受害者,往往还会以幽默的语气,来描述自己所经历的痛苦,试图让別人觉得“这并不是一件太严重的事”。
三
张先生的申诉,得到了贺兰县法院的回应。
贺兰法院法官表示,《反家庭暴力法》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法律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一视同仁,法院将依法对遭受暴力伤害的任何家庭成员给予同等保护。
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可见,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等都属于家暴的范畴,男性也受反家暴法的保护。与此同时,法律扩大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将精神暴力囊括在家暴之中。
经贺兰法院法官审查,张先生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并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但在现实生活中,家暴受害者报案后,尽管法院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是有人会进行恶意的跟踪和报复,为了保护受害者,我国《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名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据悉,张先生向法院申请的人身保护令,也是贺兰县法院发出的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保护令。
而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前,作为试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基层人民法院——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在2010年6月1日,发出了所属省份首张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全国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各省份接连发出了首张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4月6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黄冈地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湖北省第一例。
2016年8月底,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发出了全省首张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12月,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发出了全市首张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
随着男性家暴意识的增强,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越来越多。
不仅仅是女性,打破沉默,也是男性受害者需要迈出的第一步。
抵制家暴,更需要真正的男女平等。如网友@觽朢所言,当”男性被家暴“、”男性被性侵“不再被拿出来当新闻说的时候,中国就离真正的法治和文明又近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