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华人社团在澳洲律政部注册!《外国影响透明法》引华社不满,曾有同乡会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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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影响透明法的个人机构注册宽限期在上周日(3月10日)届满,并没有任何一个华人社团向律政部注册。华人社团领袖向本报表示,华人社团无需注册,因为华人社团的性质并不列在外国影响透明法的注册规定。
本报先前独家报道有一同乡会遭联邦警察保安部调查与中国的关係,该同乡会也没有向律政部注册,该会领导向本报指出,同乡会是由乡亲组成,纯粹是联谊性质,并没有进行任何政治游说活动,故不用注册。
(图片来源:《澳洲新报》 摄影:唐)
另一规模颇大的华人社团也没有注册,该会领导指出,该会活动不涉及政治,故根本不用就外国影响透明法向律政部注册。
一个历史悠久的同乡会上周曾就应否向律政部注册开会讨论,但最终决定不注册。律政部上周六在本报刊登中文广告,向华人介绍外国影响透明法,并列出个人和机构在何种情况之下需要注册。
根据法例规定,如个人或机构代表外国或外国主体在澳洲进行政治游说活动,或向澳洲民众传播讯息,提供政治意见,便要向律政部注册。
部份华人社团领袖不满政府订立外国影响透明法,他们认为澳洲政府是针对华人社区和华人社团。
(图片来源:网络)
他说,其实其他民族社区也有其本身的社团组织,此等组织有些活动也可能与法例规定要注册的性质相符,但政府的做法给华人社团的感觉是针对华人社区,对华人十分不公平的。
目前有9个构或个人已向律政部注册是代表外国主体,在澳洲进行过游说或传播活动,其中一位注册人士为WARWICK KING,所代表的外国主体是AUSTRALIA PACIFIC LNG PTY LTD,该外国主体的所在地是中国。
WARWICK KING所注册的活动是一般政治游说,活动进行日期是2019年1月17日。
另一注册机构是UNITED STATES STUDIES CENTRE,所代表的外国主体是美国国务院,进行一般游说活动。
(图片来源:网络)
DAVID PALMER代表TRUTH OUTREACH公司进行国会议员游说,一般政治游说和传播活动,外国主体所在地是美国。
同一外国主体EQUINOR则由三个机构和一人注册,都是进行一般游说活动,外国主体所在国是挪威。
BRENDAN JOHN NELSON则代表THALES AUSTRALIA LIMITED进行其他活动,外国主体所在地是法国。
THE TRUSTEE FOR SANDRA ECCLES FAMILY TRUST则代表PTTEP AUSTRALASIA (ASHMORE CARTIER)PTY LTD,在澳洲进行一般游说活动,外国主体所在地是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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