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子醉酒昏睡 醒来发现裤子被脱遭性侵 (图)
22岁的芳芳某天晚上应朋友刘某之约在酒吧与朋友喝酒,当时刘某还带了多名朋友聚会,其中一位赵某跟芳芳曾有过一面之缘,后来找到朋友要了微信。
赵某:之前就在朋友(刘某)组的一次酒局上见过芳芳,觉得她挺不错的,再加上自己三四年没有女朋友了,就抱着处男女朋友的心态去了解她,跟朋友要了她的微信。
芳芳年轻活泼,长相漂亮,这让常年在外单身三年多的赵某立即对芳芳产生了好感,并想方设法接近芳芳,据他所言两人在微信上聊得很火热,再加上芳芳也是单身状态,于是他就借这次机会故意亲近芳芳,搭讪成功后赵某就坐到了芳芳身边,开始给芳芳灌酒,芳芳在赵某的盛情劝酒下,连续喝了五六杯洋酒。
芳芳:中途我就得有点喝多了,就把酒倒到一个空杯子里了,然后加了点橙汁,然后他就说不行,又把那杯伏特加了进去,当时就感觉那杯特别烈。
不胜酒力的芳芳在喝下五六杯洋酒后才开始变的醉醺醺的,看到芳芳为自己灌了这么多酒,故作大方的赵某又故作大方的邀请芳芳去吃烧烤,芳芳也想借此出去透透气,清醒一下,没多想就答应了。
在烧烤没吃多少的芳芳,不胜酒力的芳芳就趴在桌上睡着了,睡了十几分钟后,芳芳起身跌跌撞撞跑回酒吧上厕所,赵某等了一会儿,发现芳芳还没回来,就去厕所找芳芳,结果发现芳芳在厕所隔间里呼呼大睡。
赵某:她睡着的时候我也眯了一会儿,具体时间我也没看,醒过来就去找她,发现她睡着了,就赶紧把她叫醒,然后我朋友就说看我挺困的,把我送回去,我就说这个女的怎么办,知不知道她住在哪儿?
因为不知道芳芳的住处,两人就将芳芳带去了附近的商务宾馆。
赵某:当时我待了身份证,我问工作人员她没带怎么办,他问我什么是她什么人,我就说的女朋友,再加上当时她嘴的不省人事的爬在我身上,前台就让我开了一间房。
当时刘某因为还有朋友要招待就先行离开了,留下了不省人事的芳芳和赵某。当晚赵某趁芳芳醉酒昏睡,在她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对她实施了性侵。
赵某:我碰她的时候他也没有反抗,也没表示不愿意,要不是因为喝醉了我也不敢这样做。
第二天上午,芳芳醒来后发现赵某睡在一旁,自己的衣裤也被人脱去去。
芳芳:我当时裤子被脱了,上衣还在,当时我脑袋还不清醒,就有睡过去了。
等芳芳再次醒来后,她问身边的赵某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稍后赵某却跟她打起了太极,言辞闪烁,因为赵某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自己,芳芳就先行离开了。
当时双方发生这个事情,喝醉酒之后的芳芳完全是没有意思的,也没有能力去求救,或者是向他人求助,所以说整个过程芳芳在记忆里等于说是一片空白,就是大早上醒过来才看到眼前的这个场景。
两天后,芳芳才报警,称赵某强奸了她,那么芳芳为何没在第一时间报警,在案发后的两天时间里,她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呢?
芳芳:我那两天虽然人醒了,但是脑子还不太清醒,在家就是一直睡觉。
因为醒来后自己的状态还是昏昏沉沉的,也没有当面把事情弄清楚,可后来她是越想越不对劲,就发微信去质问赵某。
芳芳:然后刚开始他承认了,我就有点生气,没经过我的同意,在我无意识的情况下就是强奸,结果后来他就不承认,我越想越觉得恶心。
之后,方方觉得对于这件事,她回忆起来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恶心,因为喝醉酒酿成了这样的后果她也十分后悔。
赵某表示他也没有想过芳芳会报警,因为就在发生关系后的第二天他们还相互约了朋友吃饭唱歌,在他看来自己甚至有希望跟芳芳发展下去。
赵某:约她出来的时候,她当天表现的很平常的,一般的女生如果说对她做了不礼貌的事,她肯定对你反感很大的,但是她的反应让我有点不知所措,请她吃放她也没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和强制性交),是指违背妇女意愿用暴力、威胁和伤害等手段强迫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性行为,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目前赵某已被当地检察院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赵某的恶劣行径无疑给芳芳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而芳芳因为过度饮酒,失去自主意识,把自己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喝酒断片实际上是一种酒精造成的记忆损坏。如果因此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就追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