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必需的“良好道德标准”包括什么?移民局新解释:涉黄华人按摩店都不给入籍!(组图)
没有入籍前
在美的华人,都要检视一下自己的行为了:
若有醉酒驾车,
按摩店里做“黄”,乱勾搭女人,等等不检点的行为,将被移民局拒绝入籍!我们知道,美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允许一个人入籍时的考量标准之一,就是这个人是否具备“良好道德标准(good moral character,简称GMC)”。一般而言,申请入籍者必须证明自己在提交申请之前的法定期间内,直到宣誓入籍,都符合GMC的要求。
昨天(12月10日,星期二),移民局宣布了一项新政策指南,其中确认将执行司法部长10月做出的两项决定,其中一项就是酒驾药驾(即DUI)对良好道德标准的影响。
根据司法部长在10月25日的决定,如果申请入籍者在法定期间获得两项或更多DUI定罪,其良好道德标准就会受到影响,这包括所有州级或联邦级别的罪名。不过,申请人可以通过递交能够证明自己具有良好道德标准的证明,来推翻这一影响。
除了这项最新政策,我们再来看看移民局已有的规定,会影响GMC的因素还包括:
1.任何时候被以谋杀定罪;
2.1990年11月29日及以后犯相关法规中规定的重罪;
3. 在法定期间犯一项或多项相关法规中规定涉及道德扭曲的罪行,但纯粹的政治罪行除外;
4. 在法定期间犯两项或更多被处于5年或以上实际刑期的罪行,如果罪行在美国境外,则必须不是纯粹的政治罪行;
5. 违反美国联邦或任何州法、以及任何国家的持管制药品罪,但如果只是单项罪行、罪名为持有30克或以下大麻除外;
6. 承认犯下上述3、4、5项中的任何罪名,即使没有被正式控罪、定罪、或逮捕,在任何国家犯罪都一样;
7. 因一项或多项罪名被关押在刑事机构共计180天,但在美国境外因纯粹政治罪名被关押除外;
8. 曾为了获得移民福利而提供虚假证词;
9. 曾从事卖淫或商业化色情活动;
10. 曾从事贩卖人口到美国境内的活动;
11. 曾实行一夫多妻制;
12. 曾犯两项或更多赌博罪并被定罪;
13. 通过非法赌博获得收入,或曾经/正在酗酒;
14. 除有特殊情况外,有意拒绝供养家属;
15. 除有特殊情况外,因婚外情破坏现有婚姻;
16. 更多有关会影响良好道德标准的因素,您可以上政府网站查看。。
此外,司法部长在10月25日的另一项决定,还规定了量刑后的刑罚变化将如何影响移民状态。根据这个决定,“监禁或刑期”的定义通常是指外籍人士的原始刑事判决,不考虑量刑后的变更;只有在判刑后变更是基于刑事诉讼程序或实质性缺陷时做出时,才会被考虑影响其移民状态。在没有入籍前,在美的华人多收敛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