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七一”严厉执法,举“港独”旗即违法(图)
外界关注的“港版国安法”已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九号令予以公布,并在香港刊宪生效。对于今年的“七一游行”,警方指,若在集会游行中举“港独”旗即违反“港版国安法”。
香港示威者在多次游行中高举“港独”旗。(HK01)
据“香港01”6月30日消息,由于“港版国安法”已生效,警方将针对日后各种公众活动执法,包括7月1日民阵发起、但遭警方反对的“七一游行”。
消息指,如果在集会、游行中舞旗、叫口号及演讲,而内容明示或暗示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例如举“港独”旗、叫“香港独立”等口号,甚至煽动“台独”、“藏独”、“疆独”等,皆属违法。
警方会在现场录影及搜证,保留日后作出拘捕的权力。警方在可行情况下会作出警告,要求在场人士听从指示。警方亦可以作即时拘捕,而拘捕前不一定需要预先作出任何警告。
消息指,法例已正式刊宪生效,如遇到任何违法情况,警方会即时执法。
警方现时会就公众集会、游行的情况执行“港版国安法”,包括在上述活动中舞旗或横额、叫口号及组织者演讲,如果行为有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目的或意图,例如挥舞的旗帜及横额,涉及“港独”、香港蓝白旗、“香港独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国”、“香港独立、民族自强”等图案、字眼,即属违法。
警方将会设置新的大型警告横额及口头警告,警告现场人士有可能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有机会违反“港版国安法”,要求现场人士停止有关行为,否则可能会作出拘捕及刑事检控。
据悉,警务处在“港版国安法”正式刊宪并即时生效后,发布新闻稿回应。
警务处表示,“港版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香港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
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警务处会根据“港版国安法”及特区现行法律的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警务处表示,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而香港警队对于维护香港以至国家的安全责无旁贷,定必全面履行应有职责,严正执法,恢复社会秩序,确保“港版国安法”在香港有效实施,竭力维护国家安全。
据悉,7月1日是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23周年纪念日,香港政府升旗仪式上午8时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外的金紫荆广场举行,随后会有酒会。
出席升旗仪式的包括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特首董建华、梁振英、曾荫权,各司局长、行会成员、立法会主席和部分建制派议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以及中联办主任部骆惠宁、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以及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等。
今年的升旗仪式不会设立公众观礼区。适逢“港版国安法”生效,有民主派政党计划于会场附近示威,警方事前已于湾仔重兵布防,湾仔一带亦实施特别交通及运输安排。
7月1日早上有社民连成员于湾仔示威。警员只要求他们保持和平,暂未有强硬介入,梁国雄带头叫“废除国安恶法”、“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言论无罪”等口号。
值得关注的是,在6月30日,中国人大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之后,“香港众志”主要负责人黄之锋、周庭、罗冠聪宣布退出香港众志,香港众志随后宣布解散。
随后,香港“民阵”也宣布遣散香港地区的所有成员。民阵是每年“七一游行”的组织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