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名单公布 中国提名外交官149票当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次缔约国会议8月24日举行,中国政府提名的候选人、中国驻匈牙利大使段洁龙高票当选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
据联合国新闻网站8月24日报道,《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次缔约国会议8月24日在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举行,选举7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以接替任期即将于2020年9月30日结束的7名法官。
在首轮投票中,段洁龙以149票当选,其他当选法官分别来自马耳他、意大利、智利、喀麦隆、乌克兰。
2019年9月24日,第74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在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拉开帷幕。(Reuters)
8月24日共选举出6名法官。8月25日将举行第二轮投票,剩余一名法官将从牙买加政府提名的候选人和巴西政府提名的候选人中产生。按计划,新当选法官任期9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履职。
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法官中不能有任何两人来自同一国家,且必须确保世界各主要法系的代表性和公平地域分配。联合国大会设立的每个地理集团(非洲国家、亚洲国家、东欧国家、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以及西欧和其他国家)至少应有三名成员。成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三分之一成员的任期每三年届满,需要通过选举进行改选。
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于1996年,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自成立以来,先后任职的中国籍法官有赵理海(任期1996年至2000年)、许光建(任期2001年至2007年)和高之国(任期2008年至2020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机制规定了解决争端的四种可供选择的办法: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法院、仲裁庭和特别仲裁庭。缔约国可自由选择这些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求得争端的解决。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1994年生效。公约规定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约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