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选举权后拟再夺表达不满权 港府考虑立例限制“投白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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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颠覆香港选举制度以加强控制,为防市民以「投白票」来表达不满,致令当局尴尬,港府正考虑现行条例是否已足以禁止市民「投白票」,否则便修例来限制。政治学者指,白票不会影响选举结果,只会算作废票,看不到如合违反新选举制度,而禁止投白票是全球未见,若连市民表达不满的权利也要剥夺,反映政权太虚弱。
中国为香港订造的新选举办法在港惹起不满,不少市民在社交媒体讨论,应否抵制年底举行的立法会选举,以此反映新选举制度令投票失去意义;抑或是「投白票」令选举出现大量废票,以凸显选举制度的荒谬,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昨(3日)天在电台节目中表示,经中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特首和立法会选举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提到,香港「应当采取措施,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当局正据此检视本地的选举法例,当中,部门正考虑现行法例是否足够处理「投白票」的行为,本地修例时,若有需要会适当地作出调整。至于会否担心投票率不如往届选举踊跃,他只是说,会努力争取投票率,呼吁市民积极投票。
对港府有意对「投白票」设限,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向《明报》指出,「投白票」是表达对现况的不满,未听闻世上有地方不容许「投白票」,亦看不到鼓吹「投白票」如何危害国家安全。他形容,港府已剥夺市民的选举,若限「投白票」,便是再剥夺市民表达不满的权利,一个连白票也承受不了的政权,实是极为虚弱。
「投白票」曾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前在社会引起热烈讨论,中国人大常委会之下的基本法委员会,其港方委员陈弘毅一直认为,选民有投票自由,包括是否投票和投废票,毋须法例规管。他当时更曾与一群学者倡议,在特首选举中,参照一些有白票或 NOTA (None of the above,不投任何一人)票制度的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在选票中加上「我不投票给以上任何一位候选人」的选项,若NOTA 票的选民人数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则选举无效,需要安排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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