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中嫖娼,却让妻子在床边伺候,令卖淫女都感到惊讶(组图)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及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目前最突出的是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现象,夫妻互为家庭暴力均有发生,因此,家庭暴力不仅是丈夫的专利,女性也是家庭暴力的适格主体。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因此,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暴力两个方面。
这里要重点提示,家庭暴力虽然难以受到刑法评价,但持续的家庭暴力及暴力行使侵犯到妇女的其他法益时,刑法就会进入干预,如家庭暴力导致一方受轻伤以上结果、达到虐待的程度等,这样一些行为不是家庭暴力所能评价的,将依法受到刑法规制。
以下将要讲述的刑法故事,与家庭暴力相关,身边的刑法故事,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在生活中学法,从故事中普法。
丈夫家中嫖娼,妻子床边伺候
男子杨某,曾经因为强奸妇女入狱3年。出狱后,杨某于今年5月份,在其驾驶黑出租经过杨杨青附近时,结识了一名卖淫女周某。杨某与卖淫女一拍即合,便将其带回家中进行皮肉交易。
令卖淫女都觉得惊讶的是,因为杨某平时经常对妻子进行打骂,妻子见到这种情况竟也敢怒不敢言。更令人发指的是,杨某进行这样无耻勾当时,不但不避讳妻子,还要求妻子在床边观看他的丑态。
最使杨妻感到屈辱的是,她还要伺候这对男女,给他们端茶送水。这以后,杨某和周某以及和其他卖淫女多次在其家中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妻子只要在家,就要经受这样的精神折磨。
故意背后的法理
家庭暴力涉及的法律责任
01 民事责任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02 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03 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