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银行贪污案,嫌犯潜逃美20年遭强制遣返:做厨师1天干15小时(组图)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有关部门和广东省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国。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后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超过40亿元。
该案主犯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许国俊是三名主犯中最后一个回国的。
新中国最大银行资金盗窃案
许国俊,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涉嫌会同开平支行前后两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贪污、挪用巨额公款,2001年外逃美国。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将全国1040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联网后,电脑中心很快反映出账目4.83亿美元亏空。通过对账目分析,案发范围锁定到广东开平。
同年10月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后来,由中央纪委统一协调,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广东省有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协调美方开展联合调查。
2001年1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广州考察指导工作。看完案情反映材料,朱镕基气愤不已,批示了很多话,第一页报告的空白处都批满了,要求有关部门严查此案。
同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报道显示,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办案机关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指出,许国俊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畏罪外逃且负隅顽抗,影响十分恶劣,其归案标志着开平支行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也充分证明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逃匿多久,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许国俊逃亡美国做厨师“家徒四壁”
据报道,许国俊自从2001年逃到加拿大再辗转至美国,一直过着清贫的逃亡生活。
被捕之前,许国俊在美国中部堪萨斯州一个叫威奇塔的地方, 租下一间小公寓住了近一年,夫妻俩在这里没有车没有钱,他们后来的律师形容其为“家徒四壁”。
逃亡中,许国俊曾在一家送外卖的中餐馆隐姓埋名做厨师,一周工作7天,一天工作10个小时-15个小时,期间还烫伤过手臂。
2002年12月,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了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
2004年9月下旬,许国俊夫妇被捕。
根据中美达成的异地追诉共识,中央纪委组织协调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先后向美方提供了15万页的证据材料,组织有关证人向美国法庭作证。
2009年5月,许国俊被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庭以共谋结伙犯罪、共谋洗钱和共谋转移赃款等罪名判处22年有期徒刑,其妻子余英怡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首犯许超凡获刑13年
许超凡是三人中的首犯,30岁时就当上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
据报道,许超凡沉迷于赌博,曾在澳门赌博4个小时就输了6000多万元人民币。
挥霍公家钱财,许超凡更是十分“大方”。他手下要突击加班,有时加班一周或10天,有的人加班费高达70万元-80万元。司机结婚,许超凡说:“不好意思啊,我不能去了,给个小红包意思一下。”司机打开一看,竟是66万元。
1993年起,许超凡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结果亏损1亿多美元。
之后,许超凡又与手下的副行长余振东、下属公司经理许国俊联手,先后从银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实业有限公司等名下。
后来,许超凡升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3人相互勾结掩护,盗窃流水线一直在顺利运行。三任行长10年间将4.83亿美元资金转移到海外。
出逃是早有准备的。
在1994年,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的妻子通过假离婚、假结婚获取美国绿卡,然后通过离婚并复婚等方法,帮助许超凡他们获取绿卡。1997年,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用假身份证件到香港,获得了伪造的香港护照。
据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介绍,在许超凡看来,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之前也没有听说过有人从美国被抓回来,逃往美国是最安全的。
“在当时来说,两个国家之间的执法合作,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困难,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把我抓回来,这个难度会更大。”许超凡说。
一到美国,许超凡等人立即前往拉斯维加斯日夜豪赌。之前他们把巨额资金也转移到了美国、加拿大、香港的多个账户,其中一部分存在赌场贵宾账户,这些钱无法提现,只能通过赌钱取出,目的是把黑钱洗白。然而很快他们发现,不论是赌场的钱还是其它账户的钱,一周之后全部被冻结。
在许超凡逃亡三年后,2004年10月,许超凡夫妇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镇被逮捕。
许超凡说:“我觉得美国政府不会抓我,当时我是这么一个想法。但是情况还是不一样。突然间就来了几个美国FBI的一些探员,来核实我的身份,就这样把我跟我老婆就抓起来了。”
2009年5月,美国法庭对许超凡判处25年有期徒刑。与此同时,其妻子邝婉芳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2015年9月,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在美国的刑期提前结束,被遣返回国。
2018年7月,外逃美国17年之久的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2021年10月13日,许超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许超凡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余振东获刑12年
余振东是三人中首个被遣返回国的。
早在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
2004年2月,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余振东被美国法院判处144个月监禁。
2004年12月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
据报道,余振东是中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个被从国外押解回国并绳之以法的外逃贪官。
2004年4月17日,余振东被广东检方正式批捕。
2006年3月31日下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自1992年开始,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违规占用广东省辖联行账户的大量资金,并通过伪造有关账册平账的手段,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据为己有,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
同时,余振东还伙同许超凡、许国俊挪用巨额资金美元1.32亿多元、人民币2.73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并从中获得公司分红等非法利益共6730万港元,全部用于个人炒卖外汇、股票以及赌博等。
法院认定,余振东案发后潜逃国外,被国外执法机关拘押后能自愿选择回国接受中国司法机关审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律特征,应视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余振东对一审判决结果无异议,表示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