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赢了哈佛歧视案,以后华人上名校更容易了吗?(图)
2023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对哈佛大学被告录取歧视案(见知识分子之前推送:哈佛被告亚裔录取歧视,美国教育第一大案开庭)判决:大学招生政策把族裔背景作为一个主要的考量因素,违宪。至此,这个被认为是美国教育界第一大案,并关系着亚裔在美国的机会、权利和发展的诉讼,终于告一段落。
美国社会各界都认为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因其在一定程度上推翻了美国为促进少数族裔教育公正而实施了六十多年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简称为AA,中文也常翻译为平权行动)。
在AA政策下,美国许多大学将族裔作为录取学生的考量因素之一,以促进少数族裔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然而,近些年这一政策在美国社会颇受质疑。
2014年开始,一个叫做“大学生公平录取”的机构(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为SFFA)起诉哈佛大学涉嫌歧视亚裔,之后,该机构又起诉了美国最古老的公立大学北卡罗来纳大学。SFFA认为上述一私立、一公立,两所大学的招生政策把族裔背景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涉嫌对亚裔歧视,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条款,即《平等保护条款》,其中要求各州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由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的多数意见判决书,认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计划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因为“这些招生计划不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使用族裔的因素,涉及种族刻板印象,并且缺乏有意义的终点(lack meaningful end points)。”[1]。
不过,根据判决书,最高法院不会禁止大学在招生中考虑申请人对于种族如何影响其生活的讨论,只要这种讨论与申请人能为大学做出贡献的品质或独特能力具体相关。
“许多大学长期以来错误地认为个体身份的关键不是克服的挑战、发展的技能或学到的经验,而是他们的肤色。本国的宪法历史不能容忍这种选择。”罗伯茨大法官写道。
对于这一结果,有声音认为,这是亚裔的胜利,这个有重视教育传统的群体终于拿回了自己应得的公平。然而,也有声音提到,无论是这场诉讼中的原告——被歧视的亚裔,还是疑似可以从AA政策中得到利好的非裔、西班牙裔,这种以族群来划分人群,本身对于教育公平并无益处。因为真正需要帮助的是那些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人群,而目前各大学,尤其是精英大学使用的AA政策,真正的受益者,即使是少数族裔,也更可能是那些族裔中的精英人群。
长期研究美国高等教育的美国雪城大学社会学教授马颖毅向《知识分子》提到了the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Project关于大学社会流动性的一项研究,“那项研究认为最不促进社会流动的就是哈佛、耶鲁这样的顶尖私立学校,就是说这些学校其实是一种社会复制,它的绝大部分学生都来自顶层或者是上中层,然后他们继续成为顶层和上中层,最底层的人数非常非常的少。”而底层的人,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当然,最终要的问题也许还在于,平权法案在高等教育领域被推翻,到底会产生何种影响?
偏向少数族裔的平权法案真的起到作用了吗?
“AA本质上是个故意必须‘矫枉过正’的手段,所以在理论上不能永续存在。问题是何时到头?各界的看法一直很分歧。法院多数意见的态度也很明确,就是到此为止。”对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执行长孙远钊向《知识分子》解释说。
在过去60余年,平权法案一直是美国促进少数族裔教育公平、就业公平的重要政策。
1961年3月6日,在民权运动的推动下,为促进少数族裔平等就业的机会,美国总统肯尼迪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亦称平权法案,要求禁止公立机构由于肤色、种族、宗教、性别、国族、出身等,歧视少数群体。之后数十年,平权法案延伸到高等教育、义务兵役、政府任命等领域[2]。
由此,以哈佛为代表的受到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私立大学和以北卡罗来纳大学为代表的公立大学,都会将种族作为综合评估申请人的因素之一,以促进校园的多样性或帮助学生为在“多样的社会中共同生活”做准备。
平权法案对于纠正美国社会过去对于非裔、西班牙裔等少数族裔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最近这些年,不断有声音质疑平权法案,它是否起到了应有的效果。例如,《纽约时报》2017年的一项分析[3]发现,在实施了数十年的平权法案之后,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在美国顶尖学院和大学的代表人数仍比35年前少。
也有声音认为,平权法案实际上掩盖了美国的族裔不平等,精英大学给黑人和西班牙裔更多照顾,不过是掩盖了美国不同族裔从小学到初中、高中的教育的更多的不平等。
更有声音认为,平权法有违民权法案的初衷,它导致的对少数族裔的种族优待,实际上是侵犯了其他个体的公平机会。
因此,美国许多州也发起过反平权法案的运动。实际上,美国一共有九个州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禁止平权法案,禁止在公共服务和公共教育中考虑种族、性别和族群的因素。
而到了2014年11月,由美国保守派人士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担任主席的SFFA在一个地方法院对哈佛大学提起诉讼,称其在招生录取中歧视亚裔申请人,为亚裔制定了更高的标准。
2019年10月,一审判决原告败诉。之后,SFFA提出上诉,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确定了地方法院的判决。2021年2月,SFFA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2022年10月底,SFFA起诉哈佛案与起诉北卡罗来纳大学案合并在一起,由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并开始口头辩论。
对于罗伯茨大法官撰写的意见书,六位大法官表示赞同。与哈佛大学相关的多数意见,有两位大法官提交了反对意见,一位大法官回避;与北卡罗来纳大学相关的裁决,三位大法官都提交了反对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黑人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赞成多数意见,并撰写了58页的协同意见书[1],称宪法是“色盲”,一切基于种族的歧视,包括所谓的平权法案在内,都是违宪的。
他痛批哈佛以多样性为理由在录取中考虑种族的因素,“多样性只是当前方便的理由来支持种族歧视的招生计划。”
他认为,哈佛大学将种族作为录取的参考因素之一,却无法解释种族多样性与教育之间的联系,以及种族多样性如何独特而独立地促进哈佛大学的目标,尤其是在宗教的多样性被忽视的情况下。
“如果暴露于不同的观点和思想可能促进辩论,培养年轻人的思维能力和推理技巧,这可能是正确的,但是种族多样性本身如何促进这一目标并不清楚。来自美国阿巴拉契亚山区和富裕的旧金山郊区的两个白人学生,可能在这个度量上比两个来自曼哈顿上东区最精英学校的学生,其中一个是白人,另一个是黑人,拥有更多样化的观点。”托马斯写道。
另外一位黑人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则撰写了19页的不同意见书,认为大学将种族纳入招生录取的考虑因素之一,有助于解决美国的不平等问题。
“我们的国家从来都不是色盲的。考虑到美国长期以来由政府支持的基于种族的偏好政策的历史,如果一个大学考虑到这种歧视的遗产是否给申请人带来了不平等的优势,就说任何人现在都受到了迫害,那么就未能承认‘代际不平等传递’的事实,这种不平等仍然困扰着我们的公民。”杰克逊大法官写道。
亚裔发声了,没有做“哑”裔
正如两位黑人大法官对于平权法案的意见大相径庭,亚裔群体内部对于最高法院的判决也意见不一。
多个在美国的亚裔机构欢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ACE)主席赵宇空(Yukong Zhao)发表声明称,“今天是亚洲人和所有美国人的历史性胜利。在为了争取大学招生中的反亚裔歧视而奋斗了35年之后,今天我们终于看到美国最高法院为所有社区提供了法律上的平等保护。”[4]
也有许多亚裔群体反对美国最高法院对平权法案的判决。亚美公义促进中心(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主席兼执行主任John C. Yang则向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记者表示,“我们对最高法院选择忽视长期以来的法律先例,支持损害所有有色人种,包括亚裔美国人的种族不平等感到愤慨。”[5]
亚美公义促进中心去年和另外37家组织一起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肯定哈佛招生考虑种族因素的作用。“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计划,和对其他有色人中社区的影响一样,为亚裔和太平洋岛民打开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大门。因为种族对学生的经历继续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大学在做出录取决定时,必须能够考虑申请人的种族和其他品质等背景信息。”该法庭之友意见书写道。
对于亚裔群体的不同反应,关注该案的观察人士表示这在预料之中。
马颖毅解释说,亚裔内部有很多不同观点,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亚裔本身就不是一个传统上的种族身份,而更是一个政治身份,目标是团结协作。这次的亚裔内部分歧,也体现出这种政治身份面临的挑战。“亚裔产生于民权运动当中,从它产生之日起,它就跟西班牙裔、跟非裔不一样,里面有很多不一样的文化、不一样的语言、不一样的宗教,不一样的身份。”
但是,对于亚裔在此次诉讼或行动中的作用,有声音认为,亚裔在这场诉讼中被当成了“棋子”。非营利组织亚裔美国倡导基金(Asian American Advocacy Fund)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这些诉讼背后的白人至上主义议程,利用了少数亚裔美国人反对平权行动,将他们当作棋子,将模范少数族裔的神话用作武器来分裂我们的社群。”[5]
20世纪60年代,反种族歧视的美国的民权运动如火如荼,以非裔为主体的大规模群众性抗议行动,推动美国在1964年和1965年相继通过《民权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4)和《选举权法》,结束了学校、工作场所和公共空间中的种族隔离,禁止了在选举中的歧视。
这时,亚裔被当作“模范少数族裔”用来说明所有人通过努力就能实现美国梦,他们的安静与忍耐,被称赞为美德。一些白人学者在媒体发表文章,盛赞日裔和华裔美国人的“卓越表现”,并建议其他族群以他们为榜样,以此贬低非裔斗争的方式。
因此,平权法案等一系列用来纠正种族歧视的政策最终获得通过,亚裔从这些政策中获益,常常被认为是搭了非裔的便车,成为了白人的“棋子”。
那么,这次亚裔是否再次搭了保守派的“便车”?多位观察人士表示不能如此简单评价。
曾在美国做过多年社会学研究的云南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游天龙认为,SFFA以亚裔的名义起诉哈佛和北卡歧视,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事情,因为最重要的是亚裔不能做“哑”裔。
“这是华裔、亚裔政治运动的标志性事件,但能否取得实质性收益很难说,需要更多的智慧去平衡多方利益,而亚裔社区内部的分裂则不容忽视。”游天龙告诉《知识分子》。
他进一步解释说,SFFA这次在策略层面很成功,诉讼坚持打了快10年,“等待他们想要的总统(指代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等到足够的(保守派)大法官”,“要知道前面是连战连败,要汇集人心、资金各方面是极难的”。
马颖毅也表示,SFFA起诉哈佛的案件,任何意义上社会层面的讨论都是有作用的、有价值的,“visibility(可见度)很重要,放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各种各样的数据,各种角度,左派的、右派的,然后中间的,亚裔内部的、外面的,互相质疑,这个对偏见消除绝对是有好的作用。”
去年,她在和《知识分子》讨论该案时表示,“哈佛招生就像是‘黑盒子’一样,所谓的黑盒子,就是大家对这个过程,不仅是亚裔,其他族裔的人,都是对这个过程讳莫如深,不知道这里面what is going now,像这个case至少可以逼着哈佛交出了大量的数据,然后雇佣经济学家做统计分析的模型,至少我们知道那些personality score,是怎么样一点点的减少。”
一直关注该案的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候选人曹起曈(见知识分子之前推送:哈佛本科招生被诉歧视亚裔,统计数据会撒谎吗?)也表示,称亚裔被共和党政客和保守派活动家裹挟“当枪使”,并不妥当,因为这种过度简化的说法严重抹杀了整个过程中亚裔的政治参与和动员的自主性。
“自由派应该重视亚裔爆发这种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同时鼓舞和激励大家把这一份热情延续到其他领域的进步事业中。”曹起曈表示。
亚裔真能受益吗?
亚裔能从这一历史性变化中能获益多少,许多声音都认为还需要观察。
游天龙认为,AA被推翻,出现的新的(大学们所追求的)多样化很可能是 socioeconomic status-based diversity,也就是基于社会经济状态的多样化,社会经济条件没那么好的申请人可能首先因此而受益,而不一定是亚裔,因为美国社会依然是白人主导,而底层白人的绝对数量是远远高于亚裔的。
“利益结构格局重新调整的时候,以华人的人数,政坛的力量,集合起来的经济实力,我都不觉得能在新的格局中分到更大的一杯羹。”游天龙说。
另外,他也担忧,平权法案涉及到了利益分配的问题,“当你从别的族群那边虎口夺食的时候,你得想办法在其他方面给别人找平衡,不然的话,你虽然可能在教育的战场上赢了其他的少数族裔,赢了哈佛,但是在系统性的劣势的情况下,你不能让自己变得太孤立,不然从长远来看就不是一个好事。”
曹起曈则认为,简单地说亚裔无法从录取制度改革中受益是片面的。他表示,精英学校的确可能会继续通过“多样性声明”等方式延续过往的一些招生策略,因而指望哈佛实现加州理工那样44%的本科生为亚裔并不现实。
“但是,更倾向于规避风险的公立学校可能扩大亚裔招生,而后者对于整个亚裔群体而言更有实质意义,毕竟8所藤校加在一起增加的名额也不够分,何况美国的很多公立学校教学和科研质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一些国家排名第一的学校。”他分析说。
马颖毅也表示,已经有研究证实,美国底层通过进入精英大学,进而实现阶级流动的比例现在已经非常低,而公立大学对于促进社会流动的贡献远远高于私立大学。
被掩盖的更大的不平等
有声音认为,平权法案是用一个不平等来弥补历史上的不平等的问题,甚至掩盖了真正的不平等的问题,因此平权法案在大学招生领域的终止,或可倒逼美国社会反思不平等问题,并从本质上去减缓这一问题。
曹起曈表示,根据现有文献,平权法案在改善非裔美国人境遇上的效果并不清晰:更多的非裔得益于这一政策进入了排名更靠前的大学,但在其他权益(包括毕业率和收入指标)上,并没有显著效应[6]。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有多大程度上是基于非裔在基础公立教育中遭受根深蒂固的不平等,以及如何从本质上改善这一情况,值得我们深思。” 曹起曈说。
孙远钊对这一观点表示很怀疑。“沉疴之疾不是这样就能解决的,只怕会潜藏到深处,更不容易对付。”
他引用美国的约翰逊总统1965年在霍华大学(Howard University)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中一段著名的话:
"你不能将一个多年被镣铐束缚的人解放出来,把他带到比赛的起跑线上,然后说:‘你现在自由了,可以与其他人竞争’,而仍然公正地相信这就是完全公平了。因此,仅仅打开机会之门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让所有的公民都有能力走进这些机会之门。"
孙远钊担忧,平权法案本来是为了解决少数族裔不利地位的问题而提出的,但是现在到此为止,整个社会并没有发展出有效的替代性政策来弥补因为这个判决可能会造成的后续失衡与混乱,这很可能会把亚裔推向族裔之间冲突的风口浪尖。
在美国最高法院宣判之前,加州和密歇根州都是禁止平权法案的。这两个州的两所公立大学加州大学和密歇根大学在去年提交最高法院的法院之友意见书中指出,他们在州禁止平权法案后后尝试多种替代方案来追求校园的多样性,例如加州大学加大对有色人种代表学生招募的力度,暂停使用标准化考试,并从全州各高中选拔表现优秀的学生等,但结论是,这些替代措施的效果令人失望,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的数量也没有恢复到平权法案禁止之前的水平。
“当然我希望我是错的,因为如果我错的话,这些问题就不会发生。但万一不幸言中,我一点都不会高兴,因为那就表示有很麻烦的事情发生了,而且那会很难解决。所以,目前这个判决只是说清了平权政策基本上到此为止(不过有个例外,军事学校不受影响,还可继续),但是并没有,恐怕也无法解决背后真正的社会问题。这就是个人的基本观点。”孙远钊说。
马颖毅则认为,现在的判决结果,的确有可能会促使美国左派积极投资公立教育,促进中小学阶段的教育公正,而这才是教育不平等以及后续的机会不平等的主要来源。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促使美国公众进一步讨论高等教育的其他不平等来源,比如顶尖私立大学对校友子女,捐款后代,教师子女,体育生的特权。”马颖毅说。
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许多私立大学,都存在一个对于简称为ALDC的申请人类别的特殊录取政策,ALDC是运动员(Athletic recruits)、校友直系亲属(Legacies)、院长利益清单(the dean’s interest list)和教职工子女(children of faculty and staff)等四种申请人的首字母缩写。
“Legacy我觉得是最不公正,最没有争议的不公正的一个政策机制。你要看录取率的话哈佛的legacy的录取率是非legacy学生录取率的6倍以上。所以说这在我看来,从公平的角度来说这是令人发指的。”马颖毅说。
马颖毅介绍,私立大学建校的模式,非常重要的就是它的校友关系和校友捐助。如果要取消校友直系亲属优先(legacy preference)政策,那对很多私立大学的财政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因此即便它是摆在台面上的不平等,也很难被撼动。
在美国,关于讨论废除私立大学的校友直系亲属优先政策的声音也不绝如缕。
加州理工学院教授Fiona A. Morrison就强烈反对哈佛大学在招生中的校友直系亲属优先政策。去年,她在给最高法院的法庭之友意见书中表示 [7],不管是从宪法还是公共政策的角度,大学招生中都应该废除校友直系亲属优先的政策。她认为,哈佛的校友直系亲属优先政策,有利于白人申请者和那些父母受到良好教育、更可能出于较高收入和财富的阶层的申请者。
她对越来越多的学院和大学,例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取消对校友子女优先的政策表示赞赏。“加州理工学和其学生的成功已经证明,校友直系亲属优先对于任何合法的教育目的都是不必要的。”
对此,马颖毅也表示,约翰·霍普金斯现在已经没有了校友直系亲属优先的特殊招生政策,“所以说我们拭目以待吧,希望哪一天legacy会被去掉。”
更难冲破的职场天花板
访谈中,多位受访者谈到亚裔在高等教育之外所面临的职场天花板现象。
孙远钊提到,亚裔学生一般而言也许成绩很好,毕业的学校很好,但一进职场,就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看不见的“透明天花板”。虽然美国《联邦宪法》只规制政府的行为,因此私人企业原则上可以自定用人升迁的政策,但是几乎可以明确地看到,未来恐会出现更多关于工作场所的“反歧视”诉讼,争取让联邦最高法院有机会把这个关于废除教育平权政策的判决扩散到整个职场,成为一个全面的、根本性的社会政策。
“亚裔这次赢得了一场法律的‘战役’。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整个'战争'还未结束。对亚裔而言,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重重的障碍要很艰难地去克服!”孙远钊总结说。
马颖毅在2015年曾撰写过一篇题为“竹子天花板”的文章[8]。她指出,亚裔在教育上所取得的成就和在职场上取得的成就不成比例,在美国社会的各个领域中,他们在领导职位上的代表性不足,尤其是在政界和学界。
“教育和学历只是手段,职场的发展和影响社会才是目的。”马颖毅说,族裔对一个社会的影响,职场上的表现更加重要,而解决职场的问题不一定都要靠学历。
她认为,“没有能够转换本身,我个人认为并不是亚裔本身的问题,而的确存在一些部分结构性的歧视。作为亚裔的群体和社区,我们应该关注到这个问题。”
她也指出,职业的发展天花板,在亚裔内部不同的群体之间差异是非常大的。例如,印度裔的成绩很出色,他们的领导力、社区内部的团队、前人帮助后人的相互提携(mentoring)的文化,使得他们无论是在硅谷、高校还是公司,进入领导层的比例要远远超过华裔,“例如谷歌的CEO本科是在印度完成,来到美国读的研究生,实现职场的晋升速度之快,的确非常的耀眼。”
马颖毅进一步分析了华裔在职场上的困境。她尝试用华裔文化与美国主流文化之间的文化的不和谐(cultural dissonance)来解释华裔在领导职位上的代表性不足。她认为,美国的精英领导层有一种swagger的文化,翻译成中文就是高调。
“最明显一个体现的地方就是,在美国职场上你要出头,要非常的visible,高调,这个visible就是别人要看得见你,别人要听得见你,而很多华裔的成长背景都是强调要低头做事,埋头苦干,枪打出头鸟。这些传统的价值观,与美国人认为的领导力,美国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之间的反差是很大的。”她说。
马颖毅认为,从个人的角度,华裔可以调整自己的行为,让自己更加的adaptable,能够融入到美国社会。
但是,她也表示,文化的不和谐的解释力是有限的,多元化不仅仅是种族、性别的多元化,还应该包括领导力标准的多元化,而华裔更应该影响的是美国社会对于领导力的标准,而不只是改变自己,失去自己原本的个性和优势。
“但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我觉得亚裔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美国对于领导力,以及对于领导人的看法本身就存在偏见。”马颖毅说。
“这当然很难,非常难,因为我是象牙塔里面做学术的嘛,象牙塔里面做学术就是不考虑可行性。但至少在理论上、在逻辑上,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角度,而且在美国历史上从实践层面这也是可行的,因为在美国历史上很多东西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挑战过来的。”她举例说,美国原本很多大学是不对女性开放的,后来女性成立了自己的大学,然后慢慢地改变,让绝大部分精英大学都对女性开放了。
“我觉得美国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的抗争史吧,各个群体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或者不公正的时候就会不断抗争、不断地抗争,然后不断改变,就是这么一个无限接近目标的过程。”马颖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