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无套嘿咻14岁女友,她想吐才知怀孕...判赔25万(图)
台湾桃园市林姓男子去年与未满16岁少女交往后成为男女朋友,去年4月起交往期间多次趁2人独处时以指侵、爱抚等,甚至上摩铁至少3次无套嘿咻,还摸胸猥亵,少女突然孕吐才发现怀孕,赶紧回家告诉妈妈。桃园地院审理时,林男坦承犯行,因林男同意赔偿并同意以25万元和解,获得少女原谅,法官审结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罪共3罪,应执行徒刑5月,缓刑3年;1次对未满16岁女子为猥亵罪,判处徒刑2月,全案还可上诉。
▲桃园市19岁林姓男子去年4月认识未满16岁少女成为男女朋友,交往期间初尝禁果后3次无套嘿咻害少女怀孕,事后坦承犯行认错赔偿获原谅。(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检警调查,19岁的林姓男子去年透过网路认识还未满16岁的少女,因少女稚嫩可爱,林男一见倾心,2人交往后成为男女朋友,去年4月30日上午9时许,少女到林男住处,林男趁家中无人,2人相互爱抚,林男对少女指侵得逞;同年6月12日上午9时许,少女再度拜访林男住处,林男情不自禁,在未违背少女意愿下,对少女无套嘿咻得逞。
同年6月19日上午10时许,2人共赴桃园市某汽车旅馆,林男二度以无套对少女嘿咻得逞;同年6月25日上午9时许,少女再度拜访林男住处,林男脱去少女衣服,抚摸其胸部对猥亵时,少女突然觉得想吐,才发现怀孕,妈妈获悉后气得报警提告。
桃园地院审理时,林男坦承犯行,并于法院审理中已与少女及其母以25万元达成和解,法官审酌林男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时失虑,致罹刑典,且与少女及其母亲达成和解,审结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罪共3罪,应执行徒刑5月,缓刑3年;1次对未满16岁女子为猥亵罪,判处徒刑2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