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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方发声明保留追究陈冠希的法律责任

2016-08-03 来源: 网易娱乐 评论0条

日前闹的沸沸扬扬的陈冠希骂林志玲事件,今日又有新的进展。此前一直保持低调息事宁人姿态的林志玲方发表声明,阐明了在此次骂战中林志玲方的立场,并澄清就本次事件的矛盾核心:综艺节目《我的新衣》更换并弃用秦舒培一事,林志玲本人并不知情,更无可能是林志玲授意节目组更换秦舒培。陈冠希此后通过友人就此事询问经纪人阎柔怡一事,林志玲本人同样不知情。而陈冠希连日来在微博上的多番辱骂言论,已经造成林志玲方的困扰和名誉损害以及经济损失,声明中还提出希望陈冠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林志玲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林志玲方发声明保留追究陈冠希的法律责任 - 1林志玲方发声明保留追究陈冠希的法律责任 - 2

林志玲方再发声明

今日做出了新的回应。由林志玲经纪人叶可棠委托律师发表了声明,阐述立场如下:

1、林志玲在接到邀请并最终决定参与《我的新衣》的过程中,根本不知道秦舒培是否被邀请,故没有林志玲要求替换此人之说。

2、林志玲和节目组的沟通仅限于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从没有干涉别的嘉宾事务。

3、林志玲和陈冠希、秦舒培并不认识。对于陈冠希此前通过友人和林志玲另一个经纪人阎柔怡沟通一事,该经纪人并未告知林志玲。故林志玲并不知情。

4、微博名为“绅士风度香”的用户关于自己擅用林志玲的名义造成双方的误会,以及事后的道歉,林志玲同样不知情。

5、陈冠希这一系列的辱骂行为一经造成了林志玲的名誉损害、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希望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林志玲保留依法追究责任。

关键词: 林志玲陈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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