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弹弓打死朱鹮弃于河道 分别获刑10年、8年(图)
在第48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五起破坏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16年6月1日,被告人郝某怂恿冯某打鸟,二人不听村民劝阻,用弹弓将一只白鸟击落至地面,后冯某再次用弹弓击打后用衣服包裹白鸟,将其抱上车辆。后冯某发现白鸟带有脚环,且有编码,惧怕被查,将白鸟扔弃到耀州区路边河道内。该白鸟随后经耀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救治无效死亡。经鉴定,该死亡白鸟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死亡原因是人为击伤,颈部与前胸外伤严重,左翼断裂,失血过多。
铜川市耀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冯某、郝某故意用弹弓击打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朱鹮,使朱鹮受伤后,不予积极救助反而将其弃放在路边,最终致该朱鹮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郝某有期徒刑10年、8年,并处罚金3000元。二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经铜川市中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YaoloKitty
2019-06-05
0
回复
这个案子,跟那个弹弓枪之类的差不多。
桔子的舞蹈
2019-06-05
0
回复
谁来科普下,朱鹮有多重要
Reno很忙
2019-06-05
0
回复
刑罚太重了点。应该罚款加判刑2年内合
淼淼811
2019-06-05
0
回复
小时候课本说,朱鹮全世界仅存十几只,不知道现在多少了
Elly丶
2019-06-05
0
回复
除了大熊猫穿山甲,我真辨不出啥是受保护动物。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