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中国最富法官疯狂敛财,被指制造大量冤假错案(组图)
张家慧和刘远生。绘画/董瀚文 制作/王对对
1992年,一对年轻夫妇离开四川万县(现重庆市万州区),来到1500公里外的海南。
彼时的海南,刚刚撤区建省不久,急需内地省份的干部支援建设。这两名年轻人正是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中院)引进的人才。
据海南中院的老人回忆,这对年轻夫妇刚到海南时很拮据,随身携带的行李箱还是用藤条编织的。为此,院里专门组织捐款,号召大家接济他们。
但时至今日,他们的身价已逾百亿。
妻子张家慧官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高院)副院长(正厅级),被指是“中国法院系统最富有的法官”;丈夫刘远生则长期游走在政商两界,既是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又担任过海南省政协常委等要职。
据举报,张家慧、刘远生夫妇二人控制的企业至少有35家,涉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旅游、商贸、影视、金融、酒业、医疗、咨询服务等多个领域,资产总额超过200亿元。
随着5月31日张家慧被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刘远生接受公安机关侦查,这对夫妇身后隐秘的“商业帝国”正逐步浮出水面。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有关方面将聘请审计师对张家慧夫妇的资产进行审计。同时,对张家慧担任海南高院副院长期间所经办的悬疑案件展开复查。
1
登陆海南
出生于1965年的张家慧,是四川万县人,早年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英美文学专业。1988年毕业后,张家慧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民事诉讼法学。
据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精忠介绍,张家慧大姐婚后因家庭矛盾自杀,她认为大姐遭遇不公,受触动后改学法律。
在西南政法大学,张家慧遇到比她小一岁的刘远生。刘远生是贵州道真县人,家境贫寒。1990年1月,二人在重庆沙坪坝民政局登记结婚。毕业后,夫妻二人一起被分配到四川省万县人民法院(简称万县法院)工作。当时,他们是万县法院仅有的两名研究生。
1992年,张家慧夫妇被海南中院作为高学历人才引进到海口,张家慧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刘远生任院研究室研究员。
到海南后,刘远生很快就表现出对改善经济状况的迫切需求。此前有报道称,刘远生几乎将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于经营海口市的一家火山石矿。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座火山石矿归刘远生的一位领导所有,领导不便出面,便让他代为管理。
1995年,因石矿生意纠纷,刘远生遭到单位劝退,辞职下海。离开海南中院后,刘远生和一位律师合作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
刘远生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证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据高精忠介绍,刘远生代理的第一个案子,对方是一家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商。很多律师都不敢接,但刘远生不怕,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这让刘远生一战成名,再加上张家慧在法院工作,他逐渐成为当地律师畏忌的对手。
律师生意有了起色后,刘远生把胞弟刘义珊、妻弟张家平送去西南政法大学学习。刘义珊考取律师资格证后,在重庆万州当过一段时间律师,后来成为刘远生商业上的得力助手。张家平学业平平,1998年前后由刘远生出资,在万州开了一家歌舞厅。据当地人晏宗文介绍,这是刘远生回万州经营的第一宗生意。
上世纪90年代末,张家慧夫妇搬离海南中院宿舍区,住进了别墅。2001年6月,他们的邻居范起明因犯诈骗罪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得知消息后,刘远生找到范起明的父母,表示可以找关系,让范起明减刑,但要价100万。
范起明的亲戚陈子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范起明父母救子心切,先后给了张家慧夫妇一栋价值百万的别墅、一尊价值160万的象牙雕像和现金20万元。
张家慧夫妇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福海花园的一套别墅,已经废弃多年,如今荒草丛生。摄影/本刊记者 黄孝光
最终,范起明被改判死缓。数年后,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肖介清因罪入狱,他在狱中提供的一份手写说明,表示在审理范起明案期间,没有任何人找过他说情。
这让范家认为被张家慧夫妇欺骗,多次上门讨要财物,无果后找到海南中院领导寻求解决。此事在院里引起了很多议论,但让外界蹊跷的是,这并没有影响到张家慧的仕途。
2005年张家慧调到海南高院后,仕途步入快车道,先后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2年6月,拟任海南高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当年次月被正式被任命为海南高院副院长。
2
初涉地产
让张家慧夫妇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是房地产项目“水云天”。
2002年5月,刘远生在海口注册了海南唯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唯舍公司)。彼时的海南,房地产泡沫已进入尾声,房价也跌到了最低谷,刘远生从遍布街头的烂尾楼中看到了商机。
《中国新闻周刊》从涉及唯舍公司的一份裁判文书获悉:上世纪90年代,湖南汇宇物业公司在海口市滨涯湖开发区有一块37936平方米的土地,因贷款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中国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后因汇宇物业公司无能力开发,土地长期闲置。2003年3月,唯舍公司以代偿抵押债务的方式,受让了这块抵押土地。相关合同约定,工行汇通支行继续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当唯舍公司发生经营和市场风险、难以保证工行汇通支行资金回收时,其有权处置该土地使用权。
唯舍公司拿到这块地后,在其之上开发住宅项目,取名为“水云天”。此后,“水云天”项目不断扩建。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三期,第四期两幢总面积约 5万平方米的商住楼仍在建设之中。
2007年,海南房价逐渐回暖。两年后,海南又迎来了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契机,房价开始急速升温。依托“水云天”项目带来的丰厚回报,刘远生开始正式进军地产业。
多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刘远生个性张扬、行事霸道,在开发“水云天”项目的过程中,经常采取暴力手段。比如二期工程动工时,与邻近地块的开发商发生冲突,他指使手下使用暴力,逼迫后者让地出局。
如今“水云天”已成为张家慧夫妇经营关系网的“大本营”。
在“水云天”内,有一座湖边会所。会所外湖泊环绕,绿树成荫;会所内餐饮、娱乐设施一应俱全,还有一座露天泳池,非常豪华。据知情人介绍,张家慧夫妇经常在会所内设宴,拉拢政商人士。
多个消息源称,在张家慧夫妇的关系网中,流传着“三姐妹”的说法:即张家慧与海南另两位很有权势的女性结成攻守同盟,张家慧排行老三,绰号“三姐”。
另一方面,“水云天”还是张家慧夫妇扩张商业版图的重要起点,这里成为他们名下众多企业的孵化地。
工商资料显示,海南华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华君惠民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华君商贸有限公司、海南华君医院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注册地均为“海口市丘海大道56号水云天小区会所”。
3
疯狂敛财
据报料人陈子南和另一位举报人、重庆商人李富华称,张家慧夫妇控制的“商业帝国”涉及35家公司,其中境外公司3家,境内由刘远生直接持有的公司5家,由其亲属代为持有的有27家。
在这些企业中,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简称明日香公司)与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雷士地产)因资产规模庞大,尤为引人瞩目。
2017年,刘远生在雷士地产办公室内。图/受访者提供
多位举报人证实,刘远生曾多次夸口称,明日香公司拥有海南第一大高尔夫球场,将配套开发面向全球的高端别墅、私人会所、游艇码头和顶级酒店。据悉,该球场位于海南岛最北端的文昌市铺前镇,背靠七星岭,坐拥两公里长的海湾,占地面积近2000亩。目前,球场每亩价值500万元,整个项目估值超过100亿元。
据查,早在张家慧夫妇1992年到海南之前,明日香公司便已成立,股东由日本国株式会社明日香乡村俱乐部和海口佳羽工贸有限公司构成。后来后者退出,台湾宏基营造公司、钟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入局。
但出于不明原因,自1995年起明日香高尔夫球场项目陷入停滞状态。
2007年至2010年,明日香公司股权发生变动,一家名为华融有限公司的企业多次扩充股权,直至成为公司的唯一股东。
华融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香港。据香港查册处的注册信息显示,2004年2月27日,一位名为肖洪有的人在香港成立了华融有限公司。2008年6月4日,刘远生出任华融有限公司董事,同日,该公司原董事肖洪有辞职。
据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这个肖洪有就是早年与刘远生合伙开过咨询公司的那位律师。
刘远生如何吞并明日香公司,至今仍是一个谜团。不过,《中国经营报》获得的一份判决书显示,该项目曾卷入一起司法纠纷。
2008年3月3日,海南中院在《文昌市建设局与海南明日香旅业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及注销决定纠纷上诉案行政判决书》称,文昌市建设局2007年5月18日撤销了之前颁发给明日香公司的两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证,明日香公司对此决定不服,向海南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文昌市建设局恢复其颁发的两个许可临时证。
最终,明日香公司胜诉。
在该案中,刘远生以明日香公司总经理身份出现,且系该公司的出庭代理人。
据《中国经营报》援引未经证实的消息称,“这个项目(指明日香高尔夫球场项目)曾被停止经营,海南省人民政府欲将其收回,然而刘远生利用法院资源通过诉讼,仅以几百万元就拿到手中。”
在控制雷士地产的过程中,刘远生采取的同样是这种蚕食股权、最终控股的方式。
重庆万州人李善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9年他与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原总裁吴长江共同成立了雷士地产,其中李善杰持股40%,吴长江的妻子吴恋持股60%,李善杰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010年11月22日,雷士地产以18991.863万元的价格,拿下万州城区核心位置的两大地块,占地9.1489公顷,约合137亩,每亩地价约138万元。
2011年,吴长江在澳门赌博输了4.7亿元,这一事件成为雷士地产的转折点。
当年10月,李善杰多次接到吴长江的电话,在电话中,吴长江称他借了一个贵州人4亿元,对方正在逼债。吴请求李善杰将公司拿到的地卖掉,帮其还债,但都遭到李善杰的拒绝。
2011年11月,吴长江赶到万州,以审计为名,将雷士地产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重要文件借走,背着李善杰,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牟成斌。
当年12月,雷士地产新法定代表人牟成斌委托吴恋,与一位名叫蓝天的人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该合同显示,蓝天向唯舍公司借款2亿元,雷士地产以名下的两块共计48271.65平方米土地,为该笔借款作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抵押合同》中包括一项内容:甲方(蓝天)与唯舍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若被有关部门确认为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股东效力及乙方(雷士地产)应履行担保的责任。
此后,万州区国土局就这一抵押进行了登记。
李善杰得知消息,迅速采取措施:向万州区公安局控告吴长江、吴恋、牟成斌诈骗;告万州区工商局违法变更工商信息;向万州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吴长江私下签订的股东协议;向万州区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抵押登记。
但报案后不久,万州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找到李善杰,建议他撤案,称“对方很有背景,如果你不跟他和谈,可能土地和股权都保不住”。李善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个时候他才知道那个借钱给吴长江的神秘贵州人是刘远生。
随后,李善杰飞往海南,向刘远生妥协。在海南期间,刘远生夫妇还带着他到明日香高尔夫球场参观。
2012年4月,雷士地产召开股东会议。由刘远生合作伙伴肖洪有出面,和李善杰签署协议,李善杰将名下10%的股份过户给吴恋,吴恋再将名下60%的股份及李善杰转让的10%股份一道转让给刘远生。至此,刘远生正式掌控雷士地产,成为持股70%的大股东。
然而,刘远生并不满足,要李善杰把剩余的股份也转让给他。为此,双方进行了长达数年的争斗。
2018年3月,刘远生雇了数十名“保安”,将李善杰的团队强行赶出公司。最后,李善杰不得不同意将剩余的30%股份以1.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远生。
但2019年3月,李善杰没收到约定的第二笔款项,却等来一纸仲裁通知——刘远生向海南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撤销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收回已付的3000万元。
李善杰怀疑雷士地产的资产已被刘远生转移,只剩下一个空壳,于是委托律师高精忠,对刘远生的资产情况进行调查。
高精忠调查发现,牟成斌是刘远生的亲戚,而蓝天则是唯舍公司的员工。他据此分析,2亿元的主债权很可能是虚构的,目的在于通过获得雷士地产的土地抵押权,为控股雷士地产做准备。
刘远生曾向李善杰提供了一份总金额1.97亿元的借款清单,清单详细列出了从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由刘远生介绍向雷士地产借钱的公司名单。
这份公司名单,成为高精忠调查刘远生背后“商业帝国”的重要线索。据高精忠初步统计,刘远生夫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有35家,估值超过200亿元。
刘远生被查后,海南公安人员曾专门到万州找李善杰了解情况。据公安人员透露,调查组将聘请审计师,核查张家慧夫妇拥有的巨额财富。
4
虚假诉讼
高精忠调查发现,除少数企业实名登记外,绝大多数企业张家慧夫妇都以亲友的名义间接持有。这种隐秘的持有方式,使他们在商业诉讼中,常常占据有利位置。这对法学博士夫妇甚至处心积虑地指示自己的公司以虚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互告,以达到鲸吞他人资产或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
2011年9月23日,刘远生以每月150万元的利息,给温州人陆义、林茂光出借款3000万元,由明日香公司董事黄健明担保。按照刘远生要求,这笔钱先从洋浦鑫友实业有限公司转到陆义亲戚陈宗发名下的企业——温州市万顺植物素有限公司(简称万顺公司)的账户上,再由陈宗发转给陆义。
2013年10月,刘远生突然将万顺公司和黄健明告到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人民法院,称万顺公司拒不还款。同月,吴川市人民法院查封了万顺公司1万余平方米的土地和银行存款。
陈宗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前他和刘远生、黄健明从未打过交道,被起诉后才想起曾经帮陆义转过这笔钱。他提出管辖异议,案件移送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以“刘远生与万顺公司不存在借贷关系,黄健明所担保的主债权并未真实发生”,驳回刘远生的起诉。
败诉后,刘远生与黄健明又向湛江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裁决结果是,明日香公司向洋浦鑫友实业有限公司支付3200万元。
2016年8月,黄建明向吴川市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状告陆义和万顺公司。吴川市法院在两名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陆义支付原告黄健明3200万元,万顺公司以300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两年后,在高精忠提醒下,陈宗发才注意到湛江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正是前后充当刘远生和黄健明代理人的广东博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凯杰。
陈宗发据此认定,刘远生借款以及和黄建明搞虚假仲裁的实际目的,是要谋取万顺公司的资产。
这与雷士地产案中,刘远生让吴长江以雷士地产的土地为抵押向唯舍公司借款2亿元的操作如出一辙。
高精忠查到的另一起虚假诉讼案,则牵涉到唯舍公司早年受让“水云天”项目土地一事。按照当年合同约定,唯舍公司受让土地后,需承担代偿抵押债务的义务,然而唯舍公司拖延至今。
2009年12月,武汉因为思特投资公司(简称因为思特公司)辗转受让了对唯舍公司的这部分债权。因唯舍公司拒不偿还债务,因为思特公司2011年4月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唯舍公司名下7432.28平方米土地。
但刘远生、张家慧等人以案外人的身份,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位于该查封地块上,且购房在先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土地的查封。
除了张家慧夫妇外,提出执行异议的还有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洋浦恩威贸易有限公司、洋浦鑫友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慧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而这些公司实际所有者都是张家慧夫妇。
2016年,长沙市中级法院被迫中止了对查封土地的执行,导致因为思特公司的债权至今悬而未决。
直到张家慧案曝光后,因为思特公司董事长魏晓兰才知道,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与唯舍公司的所有者实际上是一伙人。而更令她惊讶的是,张家慧夫妇为逃避债务,早在2006年就已提前布局。
魏晓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4月张家慧夫妇间接持有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迪纳斯公司)与唯舍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者将已经预登记在工行名下的3000多平方米房产“卖给”前者,价值10529420元。
后来,迪纳斯公司以所购房屋已预登记无法过户,将唯舍公司告到海南中院。海南中院判决被告唯舍公司用其32135.5平方米的土地清偿所欠迪纳斯债务。
此外,为使预登记在原债权人工行名下的商品房从开发商唯舍公司剥离出去避免被执行,张家慧夫妇指使洋浦鑫友实业有限公司、洋浦恩威贸易有限公司和唯舍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虚假诉讼或仲裁。
比如,他们让洋浦恩威贸易有限公司与唯舍公司仲裁纠纷,而洋浦恩威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牟珍琼系唯舍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杜开洪的姨姐姐。据了解,牟珍琼是刘远生的胞弟刘义珊的妻子,而杜开洪是刘义珊的姨妹夫。
据悉,这两起涉嫌虚假诉讼案均已受到海南方面的关注,郑凯杰和黄健明已被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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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反目
“从已经公开的这些案件来看,虚假诉讼是张家慧和刘远生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纠纷的惯用手法,而非偶尔为之。”重庆通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他介入的另一起案件中,张家慧夫妇涉嫌设置圈套陷害被告人。他认为设置圈套跟虚假诉讼本质相同,都是通过虚构证据,来达到不正当的诉讼目的。
柳军提到的这起案件,便是将张家慧夫妇引入公众视野的易真武敲诈勒索案。
2016年夏,张家慧到重庆万州,参加其二姐儿子的婚礼。婚礼结束后,张家慧一行在酒店包房打麻将,200元起步,输赢上不封顶,最大的几笔均在万元以上。
赌博的画面被包工头易真武悄悄拍了下来。
易真武之前在承包迪纳斯公司的一项工程时与刘远生结识。据易真武哥哥易双全说,易真武与刘远生合作之初,关系相当融洽,两人兄弟相称,易真武经常参加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的家庭聚会。
2018年4月,易真武将一个存有张家慧赌博视频和刘远生谈话录音的U盘,寄给了张家慧,并附了一封13页的长信。易真武在信中说,刘远生在工程中严重压价致其亏损,他“走投无路”,请张家慧站在公正立场帮帮他。
此后,刘远生同意给易真武200万元。
2018年5月30日下午,刘远生分三次向易真武汇款50万元,最后一笔时间是17:02。18时许,刘远生向警方报案,并在笔录中解释之所以打完款才报警,是因为在打款的最后一刻仍未下定报案决心。
但柳军认为,刘远生早就设置好了圈套。一个证据是,刘远生报案时提交了一份5页的报案书和12份材料,除5月30日这天的打款时间、金额和落款日期是手写外,其余都是打印的。
柳军说,刘远生不可能在打款后短短1个小时内准备好这些材料,合理的解释是,他想要造成易真武敲诈勒索既遂的状态。“金额上也有考究。易真武索要200万,但刘远生选择在打款50万时报警,这个金额刚好达到敲诈勒索罪量刑的第三档,一旦坐实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报案次日,刘远生主动要求公安不冻结易真武的银行账户和财产。柳军分析称,可能是刘远生觉得证据不够。6月7日,刘远生主动约见易真武,试图诱导易真武说出“敲诈”二字,但易真武始终坚持“200万是自己应得的劳务费”。
6月14日,刘远生再次约见易真武。交谈中,刘远生承诺会支付剩下的150万,前提是易真武答应写保证书。随后,易真武按照刘远生的口述,在保证书中写明“收到剩余款项后,不会再拿视频及录音逼迫或敲诈”。
写完保证书后,易真武刚走出大门,就被守候的警方逮捕。
柳军认为,刘远生在报案后,多次约见易真武,并诱其写下保证书,就是为了坐实易真武敲诈勒索的罪名。
易真武案被媒体曝光后,李富华、陈子南等多名爆料人开始联合起来,对张家慧与刘远生进行实名举报。他们在控告书中写道:“张家慧与刘远生司法搭台、商业唱戏,既要当官,又要发财,数年来疯狂攫取了巨额财产,成为史上法院系统最富有的法官。”
在得知李富华等人的行动后,刘远生曾给李富华发微信说:“你们如何在背后谋划借新闻媒体来诽谤陷害我的,我一清二楚。我只想告诉你,法律是无情的,我必将通过法律讨回公道的!任何人必须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我对此很有信心和耐心!”
延伸阅读:
张家慧曾公开叫板最高法,被指制造大量冤假错案
从2013年起,就不断有人就张家慧干预司法问题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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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慧案中案
5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落马。
当天晚上,海南省委政法委发布消息称,张家慧同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消息还提到,张家慧的丈夫、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迪纳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远生涉嫌违法犯罪接受公安机关侦查。
作为一名在司法系统深耕了29年的法官,张家慧曾经在学术和业务上都顶着光环。她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中国社科院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150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之一。
张家慧长期把持海南高院民事与执行业务。据举报,他们夫妇涉嫌司法搭台,商业唱戏,在疯狂敛财的同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发现,从2013年起,已有人就张家慧干预司法问题进行举报。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后,针对张家慧夫妇的举报更是蜂拥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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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分理,保你一定赢”
2008年8月,海南商人郇年春与网络科技时代海口实验学校(下称网络实验学校)董事长杨景秋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书》,以1630万元的价格受让该校6340.07平方米的土地。合同约定,郇年春在签订协议书当天支付80万元;网络实验学校应在收到郇年春80万元后7天内,完成学校停办手续。
后来,杨景秋以还需再上一学期课为由请求延期停办,郇年春表示同意。然而到了2009年,海南获批建设国际旅游岛,房价暴涨。杨景秋希望解除之前签订的转让协议。
此时,郇年春已累计支付270万元。2009年8月,双方签订解除协约,约定杨景秋于2010年12月前退完全款,否则转让协议继续有效。后因杨景秋未能履约,郇年春诉至法院。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口中院)一审、海南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均判决网络实验学校继续履行《项目转让协议书》。2012年,郇年春向海口中院申请查封了网络实验学校的土地。
地产项目“水云天”内的一座湖边会所,成了张家慧夫妇经营关系网的“大本营”。 摄影/本刊记者 黄孝光
但在诉讼期间,郇年春的朋友范建平在得知这一项目后,背着郇年春与杨景秋又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并向杨景秋支付了600多万元。
2013年,杨景秋就与郇年春的纠纷向法院提出诉讼。这一次,从一审、二审到再审,郇年春全部败诉。
郇年春的律师认为,法院后续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审”的规定,属于“重复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有三个: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请相同或后诉否定前诉。
在郇年春案中,当事人都是郇年春与杨景秋,诉讼标的均为项目转让合同纠纷,判决结果均指向《项目转让协议书》是否继续履行。郇年春的律师说,“同一份协议书,在前诉判决继续履行、已进入执行程序,且前诉未被依法撤销的情况下,后诉直接判决解除合同,这十分罕见。”
对此,海南高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前后两案虽然当事人相同、法律关系相同,但是所审理的事实和理由不相同,不能认定是同一事。”
第二轮再审期间,郇年春接到河南省济源市警方电话,得知范建平(济源人)涉嫌诈骗几千万,其中部分资金投向网络实验学校、部分资金用于向法院行贿。济源市警方希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判决,来认定范建平实施诈骗的案情。
2016年,范建平查出癌症晚期,杨景秋得知后再次毁约。其后,范建平向郇年春说出了当年的实情。
郇年春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指范建平)告诉我,他通过自己的法律顾问靳向阳,联系上了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后来,与张家慧、刘远生、杨景秋、靳向阳一起吃过一顿饭,这才放心拿出270万,让杨景秋重新打官司。”
按照郇年春的叙述,在张家慧充当司法掮客的利益链条中,刘远生以北京某律所律师名义招揽生意,扮演接案、揽案的角色,按照诉讼标的的30%收取代理费用。
另外一位举报人、海南海联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海联公司)负责人邢坚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张家慧常向外吹嘘“一分理没有,找我不会输;但有三分理,保你一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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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八年,至今未判
在张家慧干预审判的具体操作上,多名受访者认为有套路可寻:庭审前,授意法官如何判决;庭审中,替行贿方找胜诉理由;庭审后,若合议庭意见与之相左,将案件提交至审判委员会审议,进而通过操控审判委员会改变判决意见。
1993年,邢坚从三亚市政府受让了一块46.5亩的土地,但因历史原因未能开发。为推进开发进度,2007年,他名下的海联公司与海南天河旅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河公司)合作,将这一建设用地用于天阔广场旧城改造项目。双方成立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天阔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其中海联公司占股23.8%,天河公司占股76.2%。
后来,因天河公司在合作中出现倒卖股权等违约行为,海联公司解除了合同,双方官司从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其中,海联公司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三亚中院)一审、海南高院二审中均败诉,法院判决海联公司权益归零;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胜诉,判决支持海联公司解除合同、将天阔广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海联公司。
关于一审、二审败诉原因,邢坚在提交给联合调查组的举报信中称:“主要是张家慧收受天河公司杨宁俊等人的巨额贿赂高达1000万元以上,贪赃枉法、颠倒黑白作出了错误判决。”
邢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海联公司与天河公司合同纠纷案在二审期间经历了两次审判委员会审议。第一次审判委员会持支持海联公司的意见,被张家慧否决;再次审议时,张家慧私下做工作,最终11名审判员中有6人投票支持天河公司。
若遇到棘手的案子,张家慧惯用的伎俩则是拖延。举报人中,郇年春、邢坚、王进明、李世华等人的诉讼,都存在逾期判决的问题。
海联公司与天河公司合同纠纷案一审从立案到结案历时27个月,二审历时18个月,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更离奇的是,另一举报人李世华的诉讼案,8年前法院就已立案,但一审至今仍未判决。
2005年,海南海伊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海伊特公司)亏损严重,拖欠员工工资50多万元,负债2.5亿元,土地、房产等有形资产均被设定债务抵押。在即将被法院强制执行并拘留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海伊特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丁剑南找到李世华,以“承担处理公司债务和支付拖欠工资”为对价,请求他们收购公司全部股份并全盘接管。当年6月,双方召开股东大会并签订了《股东会议决议书》。
接管后,李世华支付了拖欠工资,投入资金化解处理债务。短短两年后,海伊特公司资产盘活,扭亏为盈。丁剑南见状反悔,提起行政诉讼,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中使用的公章不是备案章为由,要求撤销此前做出的股权变更登记。海南高院最终判决丁剑南胜诉,海南省工商局随后将股权登记恢复成原来状态。
2011年3月15日,李世华提起诉讼,诉请法院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
此后张家慧开始介入此案。李世华称,丁剑南通过海南高院一退休干部结识了张家慧,在张家慧干预下,“法院设置重重障碍,阻止开庭”。
据李世华说,张家慧先指示相关人员捏造涉案公司高达4亿元的债务,从而抬高标的额,将案件的管辖权收到高院。案件也由“非财产案件”变为“财产案件”,诉讼费由一审时的100元提高到200多万元。
“他们以为我交不起诉讼费,从而变相剥夺我的诉讼权利。”李世华说。
在李世华缴纳高额诉讼费后,2014年12月23日海南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但2015年4月3日在等待判决结果时,李世华又意外地收到法院通知,称“因你的户籍于2014年11月27日被儋州市公安局以‘双重户口’为由注销,要求你在一周内提供户籍证明,否则将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你的诉讼”。
李世华认为,户籍被注销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被告被注销户籍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更令李世华不解的是,海南高院要求的一周时间,正好赶上清明节假期。他很可能因为无法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被驳回诉讼。
2015年4月9日,在截止日期最后一天,李世华带着相关材料,从儋州公安局赶到海南高院时,却被告知户口被儋州市公安局以“再生户口”为由,再次注销。
李世华也因为户口接连两次被注销,被剥夺了诉讼主体资格。至今,他仍处于黑户状态。
2015年4月24日,李世华对儋州市公安局注销其户籍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在起诉期间,他偶然发现儋州市公安局提交的户口注销材料,有一部分来自海南高院审理的海伊特公司股权纠纷案。
他由此断定,张家慧串通儋州市公安局非法注销户口,剥夺了他的诉讼权利。
4
公开叫板最高法
与李世华案止步于判决不同,张玉国案虽然胜诉,但进入执行阶段后,遭遇下级法院的多次阻挠,致使判决至今得不到执行。
2000年初,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中院)在原告中国农垦海南公司(下称农垦公司)与被告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下称福建一建公司)、第三人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下称三亚建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福建一建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福建一建公司对三亚建总公司享有到期债权329万元,裁定三亚建总公司名下晋太大厦的部分房产抵债给农垦公司。
2003年,这处房产的50%在农垦公司所控股的海南康龙药业有限公司与海南思迈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思迈药业)借款纠纷案中,被抵债给思迈药业。但三亚建总公司拒绝腾房,导致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
2005年,一个名叫张明枝的人称在与福建一建公司的工程合作中,获福建一建公司的工程债权转让。因此未经开庭审理,张明枝、福建一建公司和三亚建总公司三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三亚中院下达调解书,三亚建总公司支付张明枝工程款300万元。
凭此调解书,三亚建总公司随后要求海南中院停止执行前案,致使农垦公司和思迈药业的执行案搁置。
“这明显是一个以规避执行为目的的虚假诉讼。”张玉国认为,张明枝与福建一建公司合作,却故意错误地将福建一建公司当第三人,将并不欠钱的三亚建总公司当被告,而且此案至今十几年,相关诉讼累积了十几起,张明枝其人却从未现身。
农垦公司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控告“三亚中院搞了个假案”。
2010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召集牵涉到该案的海南高院、海南中院、海口中院和三亚中院进行“五堂会审”。
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在海南中院执行5年后,案外人张明枝称其因垫资成为工程款的实际债权人,并不能否认五年前三亚建总公司关于债务的承认,也不影响海南中院按照到期债权执行的效力”,并督促海南中院继续执行关于农垦公司与思迈药业前述生效裁判。
然而,海南中院于2011年9月19日作出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相冲突的海南法执字第4-39、4-44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撤销了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执行的海南执字第4-4号、第4-6号、第4-7号民事裁定书。
张玉国认为,此举是公然与最高人民法院对抗。他们和农垦公司向海南高院申请复议,海南高院就执行与否做讨论。张玉国质疑:“海南高院有什么权利就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执不执行做讨论?这是公开叫板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6月,海南高院审判委员会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派人到海南,组织第二次“五堂会审”。对全案进行复查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书面答复,称“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通知正确”,并再次督促海南中院执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
但海南中院仍然无动于衷,拒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2018年7月24日,张家慧在海南高院执行局会议室约见了农垦公司和思迈药业代表,在场的还有海南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和海南中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
这时候,张玉国才意识到多年来阻挠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人是张家慧。
张玉国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张家慧问我,你们到处告我们,有什么诉求?我说,执行最高法的判决。她一口拒绝,还说海南高院将协调辖区法院,将最高法要求执行的法律文书全部撤销。”
张家慧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由三亚市政府拿出800万元付给农垦公司,思迈药业参与分配。
农垦公司当时已经破产,对这一方案表示接受。但思迈药业认为,海南高院让三亚市政府出钱属违法行为,当场予以拒绝。
从2018年12月起,张玉国开始向海南省纪委举报张家慧“不正确履行职责,包庇下级法院虚假诉讼,对抗最高人民法院,致使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和答复长期得不到执行”。
5月13日联合调查组成立后,张玉国再次就此问题进行举报。
在张家慧夫妇“水云天”会所的对面,是明代清官海瑞的墓地。刘远生曾多次公开吹嘘自己的妻子张家慧是“全中国最清正廉洁的法官”。如今,这听上去更像是一种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