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发起70万赔偿款众筹,数百人打赏!为刘鑫叫好的人是咋想的(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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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够给出判决,但是无法消弭伤痛和怨恨。
随着江歌案民事诉讼二审判决的公布,刘鑫也迎来了自己一手酿造的苦果。
二审维持原判,赔偿数额显示:
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共计近70万。
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刘鑫坚持到底“没有锁门”、“门是江歌自己锁的”,试图在一审和二审中摆脱自己的因果责任联系。不仅如此,刘鑫还在二审结束后发起了众筹,希望网友能够帮她还完70万。
随后,刘鑫微博被封。但她没有停止,开小号众筹,微博再次被封。
刘鑫真的是自私到了极点。事到如今还要将错误导致的后果转嫁给公众,嘴上一套承认错误认罚,行动上绝不出钱。
我欣赏江歌妈妈,只有她这种疯狂的偏执才能对刘鑫这种为了心安理得轻松活下去,编造谎言,自我表演,逃避所有良心和社会责任的自洽赶尽杀绝。
懦弱自私的人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躲避,甚至可以实施精神上的二次杀人,仅仅因为要不想面对该有的愧疚。
图:江歌妈妈在法院前接受采访
还记得江歌案刚在网络上掀起舆论风波的时候,刘鑫是怎么表态的吗?
江歌遇害294天以后,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的刘鑫终于露面了。
连说“对不起”,自己是太害怕,才不敢见江歌的妈妈。
这显然不足以说服大家,纵使自己再害怕,难道刘鑫身边的朋友和家长也害怕吗?难道做人的道理全家人都不懂吗?
江母听着她哭哭啼啼,转移话题,极力解释自己的无辜,弱小和恐惧,以及强化与江歌的亲近关系…
坐在一旁表情复杂,欲言又止。
“你就直接告诉我,江歌的死和你有没有关系?”
江母重复道。
“有,因为杀人的是我的前男友……”
“你为什么就不能原原本本告诉我,江歌生命的最后几分钟,究竟是怎么度过的?这才是我想听的。”
换来的是刘鑫的躲闪。
2019年10月,江秋莲决定在国内立案,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了刘鑫。
两次庭前会议,刘鑫场场缺席,直到庭审依然没有出现。
被告刘鑫的律师强调,不管是江歌与刘鑫的好朋友关系,还是刘鑫与陈世峰的男女朋友关系,都是公民之间的合法交往关系;
陈世峰杀害了江歌,侵权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被告刘鑫在整个事情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且说江秋莲这几年筹集了几十万的善款,“江秋莲才是江歌事件的受益者”。
江歌妈妈当时悲愤交加:
“她竟然问‘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还要查我的银行账号,查我的银行流水……
我求助于社会,多亏了社会的帮助,我才能活到今天。
我就是求到了30万也好,300万也好,3000万也好,生命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吗?”
江歌案已经过去五年,有人问,江歌妈妈为什么不能放下过往,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除了江歌妈妈自己,没有人有资格替她抉择。
女儿惨死,是江歌妈妈终生过不去的坎。
庭审中,黄乐平律师曾放出一段视频,结合现有证据制作,呈现了江歌遇害前的10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视频中还有现场的录音,包括江歌的一声惨叫。
案发前,刘鑫和陈世峰已经分手,而陈世峰不服气,频频骚扰刘鑫,要求与刘鑫单独见面谈话。
刘鑫因为害怕,让江歌回家替她解围。于是,江歌匆匆赶回家,结束了这二人的闹剧,并建议刘鑫报警解决问题。
由于当时刘鑫是暂住江歌家,在日本属于非法居住,刘鑫回绝了这个建议。
案发前9小时,陈世峰出现在江歌家附近的地铁站,随后到达江歌家门口,不停地按门铃,还堵住了猫眼。
刘鑫第一个想到的“救星”还是江歌。
一开始她们不确定门口按铃的是谁,江歌努力帮她想办法,还提出让刘鑫假扮自己的妹妹,假装不懂日语,混过去。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再之后,刘鑫催促江歌“快回来”,“不要打电话”;
当江歌弄明白,门口的就是陈世峰时,再次提出报警。刘鑫却激烈反对,求她“别报警”。
江歌再次见义勇为,提出护送她去车站。
下午四点多,江歌回到家,又和刘鑫一起出门。刘鑫去打工,她去上课。
恐怖的是,陈世峰一直尾随在两个女孩身后。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两人在地铁站分开后,陈世峰一直近距离尾随刘鑫,没有离开。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期间,陈世峰给刘鑫发骚扰微信,威胁如果不和他和好,就要公开她的不雅照片,声称有她父母的联系方式,要发给他们。
刘鑫说:“分手了就不再联系,这很正常,你发去吧。”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陈世峰没有放弃,继续跟踪刘鑫,一直跟随到刘鑫工作的门口。
刘鑫依然没有报警,而是向一位同事发消息求助,让对方扮演她的男友给陈世峰看,换来陈世峰的愤怒离开。
陈世峰给刘鑫发消息:“如果你跟他好了,我会不顾一切。”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晚上九点,陈世峰到小卖部买了烈性威士忌酒,准备了刀具,全套衣物,为杀人做准备。
晚上11点左右,他返回到江歌家,在附近踩点,最后选择藏在三楼,在江歌楼上一层。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刘鑫下班后,读到陈世峰的威胁消息,很害怕。
连发四条消息让江歌等她一起回家,两人规划好在地铁出站口集合。
00:15左右,刘鑫和江歌一同上楼,刘鑫走在前面。
上楼后,陈世峰从三楼现身,察觉到异样的刘鑫快速冲向江歌的201公寓,江歌在她身后紧跟。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根据陈世峰的证词,江歌当时前脚进入了房间,却被刘鑫一把推出,锁上了房门。
陈世峰想要的人是刘鑫,便大力按门铃,以门外的江歌作为“人质”,要挟刘鑫现身。
警方清晰地录下了刘鑫的报警语音,
她说:“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得不到刘鑫的陈世峰气急败坏,杀人的眼睛盯住了江歌,连刺了她11刀。
江歌最后一声惨叫也被录下。
这叫声,就连走廊尽头的邻居和其他单元的住户都听见了,刘鑫怎么可能没听见?
她清楚地知道江歌发生了什么,却没有打开那扇门。
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报警的间隔,她就坐在玄关等待,说“从猫眼望出去,看不清什么”,并且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最后,还是邻居打开了门,看见江歌躺在血泊之中。
丢下好友直面生命威胁的时候,刘鑫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自己,担心自己会不会犯法。
图源:微博@黄乐平律师
于是,在第二次报警时,法律意识开始“爆发”的刘鑫,一改几分钟前说辞,变成了“是姐姐为了保护我,从外面把门锁上了!”
警方到达前,她从没有拨打119急救电话;警方到达后,才给119打电话。
时间已经不够了…
前前后后,
也许只有那一句“阿姨,我真的怕了”是真的。
其实一直有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从刘鑫的角度来看,为什么一直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江歌案中,面对江妈妈想要还原事实的请求,作为被救助者、受益者、现场目击者、亲历者的刘鑫却始终避而不见甚至全家搬家逃避责任和义务,在江妈妈不得已通过网络倒逼之后,刘鑫的父亲站出来了,通过电话辱骂江妈妈,并称“江歌短命”。
当年李玫瑾教授的一些言论也曾被“刘鑫的支持者”用来为她洗白。
在这期圆桌派播出的同时,刘鑫团队正在炒作“江歌同性恋”话题,李玫瑾的观点:“刘鑫和江歌彼此称呼“三叔”和“少女”,可能被陈世峰误会,可能是陈世峰杀人的动机”。
这点成为了刘鑫团队另外一个“核心论据”。
《圆桌派》的观点形成舆论以后,李玫瑾被攻击、被辱骂,对于弄错的基本事实,李玫瑾教授没有更正,还因为逆反心理,倒向了刘鑫支持者阵营。
在微博和刘鑫支持者互动,并依据刘鑫支持者提供了的更多错误细节,进一步进行“专业分析”。
刘鑫的家庭教育,还有网上的舆论都直接或者间接的在她心底埋下了根,让她在道德的位置上站住了脚。
时至今日,她在心里依然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不愿道歉,更不愿赔偿江歌妈妈。
回到募捐事件本身,募捐人可以就自己一个违法、不道德的行为而被赋予的法律责任去募捐么?
又或者说,捐赠人可以对一个不道德的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对这个行为人(而不是受害人)进行捐赠么?
恐怕不行。
因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刘鑫口口声声说自己“什么苦都可以吃”,为什么至今依然要绑架网友?
她受害者的人设,大概率是那些支持者赋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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