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星注销3000万粉丝账号,微博内容被打包售卖?紧急提醒(组图)
近日,演员赵露思注销了拥有3000多万粉丝的微博账号,这一举动引发了粉丝们的无限唏嘘。
然而,在粉丝们感慨之际,有人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其中的“商机”。
随后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有人开始售卖个人自制的“微博书”。

据报道,这类微博书完整收录了该女星2015年至2025年发布的全部微博内容,有人打印成册后,以“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全部保留,考古的姐妹们闭眼入,所有内容都在,不用担心缺失她的回忆”为宣传噱头售卖。
“都是原创微博,防水防潮,很适合收藏。”
“考古露思的姐妹们闭眼入。”
这样的宣传语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广泛流传。

在多个推广帖子下,有网友留言询问价格与购买方式。
不过,发帖人并未在平台公开报价,仅对有意向的网友回复“私聊”,引导私下沟通交易。
一位商家介绍,自己已将女星出道以来的所有微博内容按年份整理成6册,单册售价39元,6册打包购买则需220元,同时还强调“原创微博故事没有漏”。
当被询问这些“微博书”是否获得赵露思本人授权、购买后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时,该商家含糊回应:“应该不会吧,比如你买一张海报,难道还要问她有没有授权吗?”

可以看出,对于大多数卖家,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
那么,这种行为是否真的如卖家所说“应该不会犯法”呢?

据《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律师表示,
“一般用户发布的微博内容大多是记录生活和心情,比如‘下雪了,真冷’等等。这种内容往往达不到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构成作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有些微博内容独具匠心,在内容和表达上具有艺术性,富有‘创造性’,且形式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之列,那么这些微博内容将被视为著作权法规定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因此,若赵露思的微博内容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未经许可整理成册并售卖可能侵犯其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表示,未经本人许可,将其微博内容整理成册并进行售卖,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和发行权等权利。
此外,如果微博书中包含了自拍等肖像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售卖还可能侵犯其肖像权。
赵良善律师进一步强调,根据《著作权法》和《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侵权方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伦理,更可能触犯法律,最终得不偿失。”
而粉丝自制微博书是否违法,吴学联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粉丝自制微博书用于个人欣赏的,其行为合法,该行为与平台商家将微博书用于商业售卖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营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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