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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俱乐部:本·索尔谈承认巴勒斯坦国与特朗普计划(组图)

2025-10-05 来源: PEARLS AND IRRITATIONS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周在澳大利亚的国家新闻俱乐部,本·索尔(Ben Saul)指出,澳大利亚不只是一个“普通的中等强国”,而必须在巴勒斯坦问题上挺身而出。

新闻俱乐部:本·索尔谈承认巴勒斯坦国与特朗普计划(组图) - 1

澳大利亚是最早承认以色列的国家之一,却是最后承认巴勒斯坦的国家之一。如今,它终于进入了国际主流。全球已有逾150个国家、占世界四分之三以上承认巴勒斯坦建国,联合国也在其中。

这种趋势背后有多重原因:加沙遭受严重破坏和惨烈局面;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问题上长期不受追责;《奥斯陆协议》后三十年,两国方案谈判屡屡失败;以色列屡次否认巴勒斯坦自决权;西岸土地因非法定居点被事实吞并;以及内塔尼亚胡政府毫无歉意的极端立场。

承认巴勒斯坦建国,是在其他所有努力均告失败后迟来的“断路器”。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巴勒斯坦人就被承诺拥有自己的国家。1947年,联合国提出将英属巴勒斯坦分为两个国家的方案,本就对巴勒斯坦人极不公平,最终也未能实现。

在发生了反抗英国的起义、对平民的恐怖袭击,甚至暗杀联合国官员之后,以色列在1948年5月单方面宣布建国,并在击退入侵的阿拉伯联军后实际上实现独立,占据了比分治方案划定的更多领土。澳大利亚在六个月内就承认了以色列。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在1988年宣布建国。国际法并不禁止单方面建国宣言,例如2008年的科索沃,澳大利亚后来也予以承认。但这样的宣言本身并不能创造一个国家,除非符合某些法律标准。

建国的标准

根据1933年《蒙得维的亚公约》所反映的国际习惯法,建国问题关乎实力,而不是道德。如果一个实体具备确定的领土、永久人口、有效政府以及独立开展外交关系的能力,它就构成国家。批评者如前总理霍华德和前外长唐纳则认为,承认巴勒斯坦“违法”,因为它“不符合这些标准”。

这一观点并不代表主流法律看法。国际上普遍认定,巴勒斯坦的领土应以1967年战争前的边界为基础,包括西岸(含被吞并的东耶路撒冷)和加沙。尽管具体边界尚未确定,但历史上这从未成为国家存在的致命障碍,许多国家都存在边界争议。

巴勒斯坦拥有一个明确的核心民族人口,未来还可能包括从国外回归的难民,但不包括近70万居住在非法定居点的以色列人。

巴勒斯坦也显然具备外交能力。它与全球四分之三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是联合国观察员国,能够与他国缔结条约并在国际法庭出庭。

至于巴勒斯坦政府的有效性和独立性,确实存在疑问:它只控制西岸部分地区,完全无法控制加沙,而且始终处于长达近60年的以色列军事占领之下。

然而在复杂案例中,国际法并非总是机械套用传统的建国标准,而必须顺应现实局势的千变万化。《蒙得维的亚公约》是试金石,而非绊脚石。

在巴勒斯坦问题上,还有两个关键因素。首先,巴勒斯坦人民拥有无可争辩的自决权,其中包括建国的自由。多数国家如今认为,即使缺乏完全独立,但在自决权长期被剥夺、部分领土被正式或事实上吞并的情况下,建国也应被例外地承认。

去年,国际法院要求以色列立即结束非法占领,因其侵犯了巴勒斯坦的自决权。联合国大会给以色列的最后期限已在上月到期。

其次,在特殊情况下,他国的承认本身能发挥作用。通常承认只是确认某国符合法律标准,而不会创造国家。但当全球四分之三的国家已经承认巴勒斯坦时,这足以成为有力证据,说明它即便在占领下,也足以被视为一个国家,从而推动建国进程。

其他反对理由

另一种反对承认巴勒斯坦的观点认为,两国方案只能通过《奥斯陆协议》下的谈判实现。然而,国际法院去年已明确指出,巴勒斯坦的未来在法律上不能依赖以色列的“施舍”。法院裁定,《奥斯陆协议》不能削弱以色列在国际上的义务,包括尊重巴勒斯坦的自决权;自决权不能受制于以色列设定的条件;结束占领的问题应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决定,并应与法院意见保持一致。

法院对奥斯陆协议的不耐烦来自30年的失败谈判。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如今甚至不再假装支持两国方案。上月他直言:“不会有巴勒斯坦国,这片土地属于我们。”他此前还吹嘘自己“终结了奥斯陆协议”。而以色列最近在卡塔尔杀害了哈马斯谈判代表,更让人对谈判彻底丧失信心。

以色列并非和平的善意伙伴,而是企图彻底扼杀独立巴勒斯坦的可能。从历史上看,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的,以色列从未提出过尊重巴勒斯坦合法权利的和平方案。继续呼吁谈判,要么是天真,要么是为了纵容以色列的顽固态度,注定失败。

第三个反对理由是承认巴勒斯坦国会奖励恐怖主义。然而,自决权是整个巴勒斯坦人民的权利,不能因为哈马斯的行为而被剥夺。

事实上,不承认巴勒斯坦只会纵容以色列的非法占领、自决权剥夺和国际罪行,也无法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反而延续暴力。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所说,哈马斯的袭击“不是凭空发生的”。哈马斯的诞生主要是为了抵抗占领,源于世代的苦难、屈辱、缺乏机会与无力感。它的许多手段固然非法且不可辩解,但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强调,只有解决滋生不满的国家人权侵犯,才能战胜恐怖主义。美国前国家情报总监警告称,以色列对去年10月7日事件的回应将对恐怖主义产生“跨世代影响”。

国家的诞生往往伴随暴力,尤其在独立被压制时。以色列自身的建立就伴随着流血,包括犹太恐怖组织屠杀平民。但澳大利亚和联合国依然予以承认。

第四个反对理由是必须首先保障以色列的安全。但国际法院早已驳斥这种论调,指出“以色列的安全关切不能凌驾于禁止以武力获取领土的原则之上”。没有任何国家有权无限期占领邻国,或以防范威胁为由剥夺他人的自决权。

还有人主张“一国方案”,即犹太人与巴勒斯坦人共享一个国家。这一想法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被提出,也体现在“从河流到海洋”的口号中。但这种方案取决于双方人民各自多数的自由选择,以当前局势来看几乎不可能。

建国的意义

建国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带来一系列权利,包括控制和保卫国土、行使治理和执法、开发自然资源、进行贸易、缔结条约和外交,以及保护本国公民与权益。它还包括抵御侵略与占领的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同时,建国也意味着义务,巴勒斯坦必须遵守国际法,包括尊重其他国家的主权、安全与人权。

澳大利亚承认巴勒斯坦后,可以发展外交、经贸及其他关系,实现互利,尽管承认本身并不自动带来任何成果。双方仍保留自主决定互动程度的自由。

当然,成为国家并获得承认,并不能保证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得到落实。但承认显著提高了侵犯这些权利的法律和政治代价,使以色列和美国陷入孤立,也为巴勒斯坦走向完全独立积蓄力量——这一点在近期的美方以及法/沙特提出的和平方案中已得到体现。

建国不能解决一切

承认不仅仅是象征性的,但它无法立即阻止饥荒和其他战争罪行,也不能结束外国吞并、占领与非法定居点,更无法立刻实现完全独立。以色列发动的极端报复性战争,已对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同时也危及以色列人质。数十年的有罪不罚,使以色列愈发肆无忌惮,甚至肆意实施更为严重的暴行。

本周,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的加沙和平计划已得到以色列及部分阿拉伯和西方国家的谨慎支持。计划中包括停火、释放人质和囚犯、在联合国监督下提供人道援助、不强迫迁徙、以色列军队撤出以及不吞并等。这些提议在一个厌倦暴力的世界中具有政治吸引力,但关键条款在国际法下问题重重。历史一再表明,人们必须警惕没有正义的和平、不惜任何代价的和平,以及未经巴勒斯坦人同意的外部强加和平。具体而言:

过渡政府缺乏代表性,排除了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不尊重自决,也缺乏合法性;对于何为具有代表性的治理,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或时间表。

自决和建国权利被置于模糊和不确定的条件之下,包括加沙重建、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改革,以及以色列与巴勒斯坦之间的“对话”——这实际上维持了以色列所偏好的谈判失败和无限期拖延建国的现状。

由特朗普主持的所谓“和平委员会”缺乏联合国授权,也没有透明的多边监督;美国作为以色列的深度偏袒者,并非“公正中立”,而托尼·布莱尔在非法入侵伊拉克后,其国际信誉也受到严重质疑。国际稳定部队同样不受联合国控制,看似替代以色列占领,但实际上仍是美国主导的不确定性占领,违背了自决原则。

“国际稳定部队”也在联合国控制之外,似乎只是将以色列占领替换为不确定期限的美主导占领,违反自决原则;

所谓“安全隔离区”可能使部分以色列占领持续无限期存在;加沙的非军事化如果永久化,可能使其面临以色列进一步攻击的风险。

“经济发展计划”和特殊经济区可能导致在未经巴勒斯坦同意的情况下对资源进行外国开发和利用。

对哈马斯的特赦似乎没有条件,即便其成员犯下国际罪行,也剥夺了以色列及其他受害者的司法公正。

该计划未对以色列在巴勒斯坦的国际罪行和人权侵犯作出任何问责承诺;也没有包括过渡正义、历史真相揭示、真正的和解,或承认以色列建国对巴勒斯坦造成的不公。

该计划未处理基本问题,如非法定居点、边界、赔偿和难民问题。

与特朗普的计划相比,上月联大通过的《纽约宣言》提供了另一条道路,它大体遵循国际法,包括尊重自决、统一巴勒斯坦领土、实行代议制治理、联合国维和任务以及建国。

结语

总之,我欢迎澳大利亚承认巴勒斯坦,抗议以色列的违法行为,并在全球范围内努力保护人道主义人员。但澳大利亚还应采取更具体的行动,在巴勒斯坦人权问题上展现更强领导力。正如克里斯·西多蒂(Chris Sidoti)将要阐述的那样(见网站文章),国际法不会自动生效。选择性和双重标准正在导致国际法的瓦解与失信。澳大利亚是全球第13大经济体——绝非一个普通的“中等强国”。如果我们不站出来,在民主与人权遭受严重威胁、而最亲密的盟友又靠不住的今天——谁还能站出来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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