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6月04日 11.8°C-13.7°C
澳元 : 人民币=4.83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伊朗国会立法征收荷姆兹海峡过路费!收费模式、禁止通行国曝光(图)

2026-03-31 来源: CTWANT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与伊朗精锐武装力量“伊斯兰革命卫队”(IRGC)关系密切的《塔斯尼姆通讯社》(Tasnim)与《法尔斯通讯社》(Fars)报导指出,伊朗国会已通过1项立法,正式对通过霍尔木兹海峡(Strait of Hormuz)的商业船只征收过境费。

此举正式将伊朗当局自3月初以来,透过临时措施运作的“过路费制度”纳入法律体系。综合外媒的报导,该法案由伊朗国会民事事务委员会起草。

该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库奇(Mohammadreza Rezaei Kouchi)以商业逻辑解释,“国会正在推动1项计划,正式将伊朗对霍尔木兹海峡的主权、控制与监督制度化,同时透过收取费用创造收入来源。”

伊朗国会立法征收荷姆兹海峡过路费!收费模式、禁止通行国曝光(图) - 1

伊朗国会已通过1项立法,正式对通过霍尔木兹海峡(Strait of Hormuz)的商业船只征收过境费。(图/达志/美联社)

他补充道,该航道与其他运输通道无异:“霍尔木兹海峡也是1条走廊。我们确保其安全,因此船舶与油轮向我们支付费用是正常的。”

该立法旨在为伊朗临时祭出的过路费措施提供法律依据。法案还明确禁止悬挂美国与以色列旗帜的船只通行,同时设立财政规范,要求所有通行船只以“伊朗里亚尔”(Iranian rial)支付费用。此外,对伊朗实施制裁的国家船只,也传出将被禁止通行。

自3月中旬以来,IRGC透过控制靠近伊朗海岸、位于格什姆岛(Qeshm)与拉腊克岛(Larak)之间的航道,采取实质上的审查与收费制度。

寻求通行许可的船只,必须向与IRGC相关的中介提供其“国际海事组织编号”(IMO number)、货物清单、船员名单、所有权资讯及目的地,之后才会获得航线代码与护航安排。

《彭博社》报导指出,部分船只每次通行已支付高达200万美元(约合新台币6,433万元)的费用。伊朗国家电视台亦引述国会议员布鲁杰迪(Alaeddin Boroujerdi)证实该数字。

他直言:“现在因为战争需要成本,我们自然必须向通过霍尔木兹海峡的船只收取过境费。”目前尚无任何国家、进口商或船运业者公开承认支付相关费用,个别安排细节亦未披露。

对此,《塔斯尼姆通讯社》也估算,若向每艘船征收约200万美元的过路费,并套用战前每日约140艘船通行的规模,年度通行费收入可能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伊朗名目国内生产总值的20%至25%。

另1种较保守的估算则参照“苏伊士运河”(Suez Canal)与“巴拿马运河”(Panama Canal)的现行费率,将费用设定为每艘约40万美元。

海事人工智慧情报公司“Windward”指出,目前约有近2000艘船滞留在海峡两侧,许多业者选择原地等待,而非改走更长的替代航线。

报导补充,霍尔木兹海峡是全球重要战略咽喉,每日约有20%的全球原油与天然气运输经过此地。然而,自2月28日美以联军在谈判期间偷袭伊朗以来,通行该海峡的船舶航次已大幅下降约95%。

据悉,该法案提议公布后也立即遭到伊朗邻国与法律专家的批评。“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秘书长布代维(Jasem Mohamed Al-Budaiwi)直言,此类收费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相较于由人工开凿、可合法收费的苏伊士运河与巴拿马运河,霍尔木兹海峡属于天然国际海峡,这一差异在法律上具有决定性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获168个国家批准,保障船只过境通行权,并明确禁止沿岸国阻碍、歧视或向过境船只收费。

伊朗方面则主张,相关条款对其不具约束力。因为德黑兰虽然曾在1982年签署该公约,但从未批准,因此不受过境通行制度的约束。

美国“海军战争学院”(U.S. Naval War College)国际海事法教授克拉斯卡(James Kraska)则反驳称,“在国际法下,沿岸国对国际海峡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哥伦比亚大学全球能源政策中心资深研究学者Karen Young同样称此收费构想“在实务上几乎不可行”。她警告说,包括阿拉伯联合大公国、沙特阿拉伯与阿曼等海湾国家,“都不会接受也不会容忍”任何针对荷姆兹通行权的双边谈判安排。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