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3间关联公司被除名,黎智英财产充公案7月开庭(图)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20年。
港府日前向原讼法庭提交申请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关财产,以达至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重要目的。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将于7月8日开庭处理充公令事宜。
文汇报报导,据香港国安法第32条,“因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而获得的资助、收益、报酬等违法所得以及用于或意图用于犯罪的资金和工具,应当予以追缴、没收”。
而充公令的申请和发出都必须依照实施细则附表三订明的严格条件。须由原讼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长提出申请后信纳拟充公的财产符合相关条件,才可将该财产充公。

香港示意图。(图:shutterstock)
港府发言人日前指出,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请是有效打击严重罪行、保护公众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关财产的法律及机制亦常见于世界各地。
就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谋或其代理人运用其罪行相关财产,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切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资金链,并削弱其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发言人强调,港府会一如既往,坚定不移,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港府早已根据香港国安法及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冻结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的罪行相关财产。
并于今年3月按香港国安法第31条及《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360C条,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经刊宪后该三间公司即告解散,并已成为“受禁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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