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湾中油炼制部执行长徐汉涉贪潜逃,一审判25年(组图)

前中油炼制事业部执行长徐汉(左)涉向业者收回扣,检调111年5月在其办公室搜出巨额现金。(桥头地检署提供)
前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炼制部执行长徐汉涉贪,因电子脚镣遭拆卸又拘提未果被通缉。全案一审桥头地院今天上午宣判,依贪污等11罪判徐汉25年、褫夺公权9年。全案可上诉。
桥头地方法院上午宣判,依贪污等11罪判徐汉合并刑期25年徒刑、褫夺公权9年。详细判决理由尚未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徐汉19日被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发现,电子脚镣在屏东县万峦乡附近遭拆卸。经桥院发拘票拘提未果,20日经法院践行通知具保人程序,并通知具保人带同被告向法院报到未果。
法院认为徐汉已逃亡或藏匿,裁定没收保证金新台币500万元并发布通缉。
全案起因徐汉于民国108年8月至111年担任中油炼制部执行长期间,涉嫌向业者收受回扣。民国111年1月遭到搜索,经桥头地检署查出其收贿金额高达1686万多元。
徐汉等21人及3间公司,于111年5月间遭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起诉。
回顾案件进程,徐汉于111年1月27日遭声押获准,112年6月7日经桥院裁定500万元交保。当时法院要求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并定期报到。
另外,桥院自去年5月19日起对徐汉实施科技监控。其监控内容包含佩戴电子脚镣、持科技监控手机自拍报到等措施。
全案原定1月30日宣判,但桥院考量案情繁杂,且被告人数及卷证众多,制作判决书所需时间较原预期长,因此延至今天宣判。
法院此前曾要求徐汉等4名被告在宣判时到庭听判,并强调不到场得迳予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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